谁曾想面前曾将自己救下的乐安郡主却是兴致勃勃地坐下,“来福这主意好,只是小兄弟兴许现在用自己原来的名字也不方便,等咱们回了京城被认出来就不好了,”
她轻轻地笑着,看向乞儿,“若是不嫌弃,我给你取个新的,等过了风头,又或是你识了字……再用你原来的名字,怎么样?”
我连那原来的名字都没有,又谈何嫌弃呢?被叫住的人呆愣愣地站着,来福推了推他的胳膊,乞儿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用力点头。
闻砚用折扇虚空点点来福:“愣着做什么?还不去给夫人把纸笔拿来?”
黎蔓握着笔,垂眸凝神思索了一会儿。
研墨,抬腕,走笔,她的字偏清秀,笔法舒展,柔中带刚。
阿晟。
白纸黑字,分外清晰。
“郝经在他的诗中曾说,‘昂头冠三山,俯瞰旭日晟。
’”
闻砚看清楚了她写的什么,笑道,“确实是好字。”
“二郎真是谁的诗都记得,”
黎蔓只觉着这字的寓意不错,没曾想闻砚现找了个出处,惊讶地夸了半句,随即扭头去问在旁边探头探脑的乞儿,“我们以后就管你叫‘阿晟’,怎么样?”
她纤细的手指轻轻搭在纸页上,“这个字是光明、旺盛的意思,我觉得挺不错的。”
乞儿,现在叫阿晟更合适,他哪里识得纸页上的字,本以为自己会被胡乱叫个张三、李四便作数,眼下不由得呆若木鸡。
他不认识笔画繁复的汉字,也听不懂闻砚念的诗句,但他明白“光明”
和“旺盛”
的意思。
带来光明和生机的太阳,是冬天躲在阴暗巷道里的人也会祈求的神明。
他没想到自己能同这样美好的意思连在一起,他以为自己和这些八竿子打不着。
被询问的人半天没反应,黎蔓心底“咯噔”
一下,心想对方难道是不喜欢这个字?自己选的不好?要不让闻砚取一个吧,他读的书多,兴许让他来比较合适。
还没等她再次开口,乞儿总算有了动作。
阿晟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本事,他没学过什么大户人家的礼,先前的拱手也不过是斜着眼睛瞥着来福依葫芦画瓢。
他始终流浪、乞讨,学过最麻利也最大的礼仪便是跪下磕头。
他猛地跪下,让屋子里剩下的三个人都不同程度地被吓了一跳。
黎蔓慌忙起身去扶,来福见状不欲让少夫人亲自动身,连忙弯下腰去拽。
乞儿从今天起,有了独属于他的名字。
……
黎蔓将蔬菜饼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慢条斯理地扔进豆浆里等它们泡软,然后用筷子夹起来吃掉。
她正和两个侍女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再抬头时,瞥见来福和阿晟,连同一个家丁,抬着轮椅从二楼下来。
闻砚神色不算太好,不过也正常,他生于富贵人家,从小就是锦衣玉食将养长大的。
除开京郊坠马,好像还真没在衣食住行上吃过什么苦头,这偏远州县的客栈,自是入不了他老人家的法眼,估计昨晚歇息得一般。
相比之下,黎蔓虽出身公侯之家,身份不低。
但军营里的生活总归是轿为粗糙的,因此尽管她性子喜洁,但没那么好的条件下也不会太讲究,倒比闻砚怡然自得多了。
男女有别,因此先不管回京城后如何,出行路上阿晟主要还是跟着闻砚,后者则让他去给来福打打下手。
不过闻砚实在受不了阿晟的大字不识一个,于是又揉揉眉宇,勒令来福务必尽快让阿晟认得些字,不求多精通,至少别当个睁眼瞎。
一行人本就是打着“书商做生意”
的名号出行,带着的行李中自然拿了些书册装腔作势。
其中恰巧有一册幼童开蒙之物,闻砚记得很清楚,遂半开玩笑道:“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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