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毕竟是开饭店的,店里整天趴着一只流浪狗也不是个事,肯定会有客人有意见。
而马叔家里有老有小,又养不了狗,于是就想着给黄毛找个主人。
问了不少熟客,大多数人要么不养宠物,要么嫌弃黄毛是个串串,最后只有晨脑子一热把黄毛接回了家。
也正因如此,晨每次来吃早饭的时候马叔都会给他抹个零。
虽然相比于养狗的支出只是九牛一毛,但好歹也算是回了点本。
“瞧瞧,我说什么来着,这狗啊就是越杂种的越聪明!”
一听黄毛都快会用马桶了,马叔十分得意,认为自己“慧眼识狗”
,放到古代至少能跟伯乐齐名。
而晨则是撇了撇嘴,心说这话要是被黄毛听到,保不准就得跟你反复成仇。
最近他算是现了,别看黄毛只是条野狗,但自尊心倒是挺强的。
有时候把它惹急了,怎么安慰都不行,只有淀粉肠这种顶级美食才能令其勉开尊口。
并且吃的时候还会装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像极了你一边说着要减肥、一边狂炫小龙虾、最后还要怪你没有制止她的女朋友。
嗯?等等
想到这里,晨突然愣了一下。
话说黄毛之前不是天天来这吃包子吗?
由奢入俭难,都这种伙食标准了,它为啥还会爱吃淀粉肠?
难道
盯着被筷子夹住的半个小笼包,晨仔细观察着里面的肉馅,企图从中寻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只是还没等他研究出个所以然,余光却瞥到了店外一道匆匆走过的身影。
白色短袖,牛仔吊带短裤,怀里还抱着几本书。
秦宛晴边走边低头在手机上打字,所以没有看到晨。
而晨犹豫了一下,也没开口喊她。
不过三秒后,搁在桌上的手机却是亮了。
【秦宛晴:晨,我去上课了哦。
】
【秦宛晴:你晚上有时间吗?我想去唱歌】
“”
好!
王天宇啊王天宇!
准备接受来自你好兄弟的暴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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