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春花像春天的小白杨,青翠俏丽;一双丹凤眼明亮璀璨,耳边的红豆随着活泼的主人,不停的在颊边晃动。
只是她的肤色不像府里其他的丫鬟白皙,而是健康的浅麦色。
春花没有食言,她把周清贞养的很好,身形适中唇红齿白,隐约能看出将来的挺拔。
也许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是站在那里便给人温润的感觉。
春花看到周清贞出来,拎着裙子几步走上房台,帮他把有点斜的衣领拽正,又顺手扯扯袖子拽拽衣襟,顺着蹲下去帮他把鞋子也掸了掸。
“哎!
你都多大了,不会自己收拾整齐再出来?”
春花忽然反应过来,站起来生气“跟你说了多少回男女有别,姐忘了你得提醒!
不能老让姐帮你收拾。”
“嗯”
还是很乖巧的答应。
每次答应的挺好结果从没提醒过,记性那么好忘了才有鬼,真是越大越不乖!
春花催的急,真要走了她又许多事:这几天抓的蝎子、簸箕虫要带上,她和周清贞去年的旧衣裳要打成包袱,还有周清贞抄的书要包好装到篮子里。
周清贞默默的在旁边看,等春花七七八八收拾好,又照了一回镜子才一起门。
角门依旧是吴嬷嬷在守着,这些年春花没少送她点心、荤菜,因此见到春花就堆起胖胖的皱纹笑:“出去啊?”
“是啊,去县里玩儿,嬷嬷要捎东西不?”
春花还是朗朗大方,站在她旁边的周清贞,却不像五年前一脸漠然,而是变成木然的样子。
“不了,趁着日头不高赶紧去吧。”
吴嬷嬷和春花说话,眼角却扫着周清贞。
等那两人出门走远,吴嬷嬷关上角门摇头叹息:好端端的嫡长子,硬是读书读成傻子。
一笔好字每天都用功抄书,可先生问起来一问三不知,甚至学过的字都能忘了。
二房呐~是没指望喽~~~老妇人一边感叹一边闩上门。
樊县依旧如往昔一般热闹,街上人来人往。
春花先领周清贞到宝来典当行不远处,把篮子交给他自己单独挎着包袱:“你在这里等姐姐,姐去把衣裳卖了。”
“嗯”
周府每年按季节做新衣裳,春花脑子活,这几年都是把旧衣裳,挑挑拣拣倒腾着换成钱。
不一会她笑眯眯出来:“长高了衣裳也值钱,这次总共得了一两三钱银子。”
叠好包袱皮儿放到篮子里,他们又去药行换了三十多钱,最后是去书店,卖了周清贞这几个月抄的三本《春秋》,得了三百来钱。
可别以为春花自己挣得钱最少,她每五天就要来一回樊县,长年累月很不少了。
这几年凭着勤苦节俭,春花攒下了二十多两银子,这些钱差不多够周清贞考一回半秀才。
春花也是后来才知道,赶考要花那么多银子,当时急的火烧火燎,恨不得铜钱会下崽儿,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
一大早弄回一两多银子,春花脸上越发明媚起来:“快走,别误了时辰。”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向下翻动一点,作者发布任务。投一颗钻石,必得50岩币!还有几率抢1000岩币,2000岩币!)...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许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成情满四合院中,许大茂的弟弟,而且还是个即将被开除的物资科临时工。...
预收文六零年代先婚后爱原来我是偏执大佬的白月光当玄学大佬穿成豪门假千金戳专栏求收藏下面是本文文案偏执糙汉vs软甜娇娘在村里穷的叮当响的肖卫国,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比村花还好看的...
当你拥有一个成天想要你推倒她,并不介意逆推你的姐姐时,你是幸福还是恐慌 世间有一种可爱的男人可以长得比女人漂亮。 苏暮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相依为命的姐姐是强烈的弟控。 幼年被强迫穿上女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