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跑路时身上有最基本的资源,娄小乙把沙驼上的装备仔细的打了个包。
十瓶豚线香,是他这次带出来的,现在看来带的多了,好在这东西不太占地方,属于女士梳妆用的精巧小瓶子,必须全部带在身上。
一只水囊,一小包肉干,一条毯子,这是走出戈壁对他来说的基本需要。
一把短剑插在腰际,不是他喜欢剑,而是总得带把兵器防身?不带轻灵的短剑,难道带把鬼头刀,大铁枪?
这些东西,未来将和他行不离身。
……戈壁中心处,七名道人正在一处平坦的砂石地面上忙碌,看这架式,是在布列某种阵法。
他们不是来自一个组织的熟人,而是来自天南地北,大家为了一个目的汇聚在戈壁滩上的核心区域。
因为修为相近,因为个人力量在捉取红线虫时力不从心,因为抱团取暖的心思,七个人最终才走到了一起,当然,这里还飘荡着不少的独行客,不愿意合作的人。
人多了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布置范围比较大的阵法,在最大程度上捉取这片区域的红线虫;而且人多的话,就不怕有些恶客在一旁虎视眈眈。
唯一的难处是怎么分收成?
这个群落已经在戈壁上晃荡了一个多月,不停的找位置,不停的布阵,捉取,然后再换地方……在戈壁沙漠上布阵很有难度,因为有时候少量的流沙会改变阵型的结构,所以一般要找土质更坚硬的地方。
阵法捉虫是这个世界比较成-熟的捉虫方法,通过阵法波动刺激,把藏在地下的白沙虫逼出来;但这种法子的漏网率也很高,一般而言,能把法阵下的虫子逼出来一成就很不容易,其他的都会寻机逃跑。
这是食气期修士的无奈,他们的层次能力就这么高,也做不到更多……
白沙虫最无解的一招就是往下,往地层深处扎,只有少部分晕了头的才会往上蹿,这是本能,对食气阶段的修士来说,地层下不是他们的地盘,能力有限,够不着。
但就算是只有一成晕头往上蹿的,也足够大家惊喜一次,红线白沙虫是这片戈壁最珍贵的瑰宝,每一只普通白沙虫要进化到这种形态都需要至少百年的时间,灵力精纯,完美无缺,像他们这样修为的修士,一次修行有一,二只红线虫就已足够,在天地灵机匮乏的情况下,是修为增长的绝大助力。
以他们常年混迹戈壁的经验,每年来这里捕捉一,二个月,能拿到百十条红线虫就是不虚此行,就能在这一年中化解好几个月无灵可食的窘境。
捕捉就只能在夏季,其他季节这些虫子会躲在地层更深处,捕捉将更加的艰难。
这里,是新找的一处合适的布阵地点,七个人在这里已经忙碌一天,只等法阵完工就可以开始捕捉,一般这样的法阵就只能运行三次,三次之后,附近的白沙虫都会潜至深处,再发动法阵也就成果寥寥,如果只是捕得一些普通的白沙虫,那就完全没有价值。
两匹沙驼出现在忙碌的众人视线中,还有前面一个牵着沙驼的人,一顶宽大的遮阳笠,还有灰布裹脸,背后嚢肿的包袱,一副沙民向导的装束,
也没人去管他,这样装束的沙民出现在这里并不稀奇,也没人会对他们起什么心思,都是穷的叮珰乱响的原住民,如果遇到的灾祸,修行者还会帮他们一把,也是个善缘,
那沙民装束的却是笔直向他们走来,这很不寻常,一般有点见识的本地沙民看到他们都会尽量避开,不是因为他们会杀人,而是他们搞出来的白沙虫会蛰人。
但这个人却走过来,一直停在他们法阵的百步外,在那里东张西望的,
为首的修士就皱起了眉头,“你是何人?为何留在这里恋栈不去?等下沙虫肆虐,你如此不知轻重,被蛰了可没人来救你!”
修炼天神秘典的佣兵之王回国,执行贴身保护校花的任务从此过上欢乐小冤家的生活。老婆,你能不能消停点和睦相处不好吗我和她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