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朔爱兵如子,自是不愿委屈了麾下的将士们,便只能苦了自己。
那点子私房钱,都拿来给军士们军饷,添置军备了。
是以冬天连炭火、御寒的衣物都没多少。
姜淮也没其他法子,好在她还有一身好箭术,如今快入冬了,皮毛紧俏,沙漠里的沙狐皮、狼皮、骆驼皮什么的,都能卖个好价钱。
因此,她无需出任务的时候,都会去草原荒漠中打猎。
猎得皮毛,既可以给宋清朔做御寒的外衫毛毯,余下的还能去集市上卖了,换些钱添置炭火。
这一日,她在荒漠里跑了许久,都没有现一匹狼的踪影,只猎得了几只兔子和一只沙狐。
正准备悻悻而归时,忽看见在不远处的狄支河畔,有匹汗血宝马正在喝水,那马的身形比乌雅马都高了不少,通身枣红色皮毛,在日光的照耀下散着金色的光芒。
“这可是好东西啊。”
她自言自语道,“若是给将军带回去,他定会喜欢。”
她立刻纵马前去,给那汗血宝马套上缰绳。
却不料,那马是个烈性子,套上缰绳后仰天嘶吼,四只蹄子不断的朝姜淮踢去。
野马性烈,她并不怕,几鞭子下去,再烈的马也打服了。
却不料这马倔的很,她狠狠打了好几鞭子,它也丝毫不肯屈服,甚至踢了姜淮好几蹄子,若非她及时躲闪,又身子骨强健,只怕现在已经吐血而亡。
偏这时还来了十几个漠北人,用生疏的中原话对她说:“这是我们部落领看上的马,姑娘若是想活命,就快快下来。
不然我们不介意把姑娘和这马一起给我们领带回去。”
“那就看你,有没有命把它带回去了。”
她话还没说完,适才说话的漠北汉子便倒在了地上,身上却无一处伤口。
她将银针收回袖中,又问其他人道:“你们呢?要命还是要这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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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北人彪悍,自是不会把她一个女子放在眼里,见身旁的人倒下,也只觉得是巫蛊作祟。
“你这妖女!”
那几个漠北人说,“老子们这就杀了你祭天。”
姜淮本不欲打架,但事已至此也没了办法。
漠北人使用的大多是弯刀,比之中原刀剑伤口更深。
这一行人足有十几个,又个个是膀大腰圆的大汉,饶是她武功高强,打斗中也难免受伤。
终于,她的剑穿过最后一个漠北人的咽喉,总算是结束了一场恶战。
她割下一片衣服,给左手腕血流不止的伤口简单包扎了一下。
回头看那匹汗血宝马还站在原处,她走过去,那马抗拒的挥动着蹄子,出阵阵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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