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在学校里的日子一天天继续过了下去。
学生的本职要务就是学习。
以前的严墨,一颗默默无闻但坚定向学的道心比谁都坚如磐石风雨不动,并始终引以为荣。
——这是在那天之前。
他完整自洽圆融的一颗心脏,有个角落还是出现了微不可见的,细小如丝的裂缝。
严墨偶尔还会做梦,违背他清醒时所愿的,梦里的他幻想自己变成超级大现充后和陆廷平起平坐的生活。
不过像上次那样具象化的梦境还是第一次就是了——就是他说自己在挪威吃鹿肉的那次。
不是的,梦境是相反的。
梦里的自己有多光彩夺目,意味着在严墨的心目中,现实的陆廷就有多意气风发。
原来【喜欢】不是一个全然的褒义词。
他干巴巴的无趣心脏上开出一簇纯白柔软的小花,它擎高自己开出的花伞,要一直伸到陆廷的眼前给他看。
而它花茎的底下,边缘会暗中滋长出自卑,阴暗和孤独。
严墨学会了自卑。
有时候严墨会想起那天下午语文老师在课上讲过的那道作文题。
做贼者心虚。
炫耀者贫瘠。
自负者自卑。
严墨那么凶狠地一定要证明自己不会脸红原因,除了一部分是他自己的性格之外,还有别的理由。
他害怕被陆廷发现。
一旦发现端倪,严墨不容轻犯的自尊心就会自卫性质地凶猛反扑上去,把那点格格不入的情绪裂缝掩埋在最底下,然后严墨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不过是在为自己扯起最后的遮羞布而已。
或许那天陆廷让自己跑来跑去买水的事情都称不上是一个恶作剧,但严墨性格本来就带点高傲。
那天做出送水的决定已经是严墨做过最不像自己的事情了。
从那天的运动会走出来后,他不会再允许那个莫名其妙的恋爱脑人格再占领他的身体。
因此,在得知自己跟陆廷被分到同一个班时,严墨发自内心地认为这是一个不幸的消息。
陆廷有多机敏过人他是知道的,这么多人唯独就是不能被他察觉到啊。
下次他再也不想跟这人一个班了。
但尽管如此辛苦。
尽管如此严墨还是喜欢着他。
前世的佟雪梅到死才知道她被留在农村嫁给光棍汉全是她好姐妹设的局。一朝重生,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远离虚情假意男。穷不怕,她有空间在手,要啥有啥,应有尽有。佟雪梅本仙女只想发家致富当大佬,不想嫁人生娃...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
...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