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衣裳铺子,就要给百酒百乐带衣裳,说什么京城人穿的,她们闺女也得要穿。
选的颜色,尽是些粉嘟的。
终于在选到第三件时,旁边的何晓梅开口了。
“我就问你,咱们家百酒什么时候穿过这颜色的衣裳?”
钟喜觉得这正是点子,将手里那件放到小二手里。
“你看看,正是因为不穿,才要让穿穿,买她常常穿的那颜色干什么。”
居然有些有些道理?
挑完百酒的,挑百乐。
你还别说,钟喜一个大老粗,挑衣裳款式的时候眼光很是独到,审美非常可以。
原本以为给两个孩子挑完就完了,没想到他又去了旁边妇人衣裳区,挑挑拣拣起来。
何晓梅赶紧跑过去打住她男人的行动。
“别给我买,我有。”
钟喜跟没听到似的,还推搡何晓梅。
“边去,给我挑几件好看的。”
没辙,何晓梅只能嘱咐,“别给我挑那粉的!”
两口子挑衣裳,其他人就看着吗?那怎么可能,吴洪他们也逛花了眼,有家室的给媳妇孩子挑,还没成家的给自家爹娘弟妹挑。
其实之前他们觉得有什么买的,赶紧回家,这地方干什么都贵,客栈一晚就是二两银子。
不过可能真是受了钟喜两口子影响,居然觉得该给家里人挑些东西。
之前回家两手空空,只将赚的银子上交没啥感觉,现在怎么觉得就那么不是个事。
所以都在挑。
过日子细心的汉子花钱小心,买些小玩意,抹额啥的;家里有小孩的,买个虎头鞋;大手大脚的汉子,这行人里没有。
主要就没那么花过钱。
出了衣裳店,就去街上逛,哪家人多进哪家,跟看稀奇一样,这也好奇,那也有趣。
傍晚回客栈的时候,每个人身上大包小包挂的满满。
晚上和李掌柜吃顿饭,装好车后,第二日清晨,他们就踏上了回家的路。
再见,朋友!
盼再见!
他们挥着手,坚定地离开了这繁华的京城伏安。
家乡还等着他们,等着他们带去好消息。
李瑞红和钟喜都是商人,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可钟喜一行人走的时候,李瑞红硬是送到了城门口,直到这一行人都看不见,才转身回了客栈。
客栈小二有些不解。
这么多年,他们掌柜就送过这一伙客人,回来之后居然好像有些感伤。
“掌柜的,人走了就走了,他们多大的面子还要您亲自送到城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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