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合同到期,双方的关系就会很微妙。
明星若是混出头了,随时可以远走高飞。
都已经出名了,单干赚的更多,还不需要分钱给背后的公司。
许多明星都会这么做。
公司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从一开始签约,就用长期合同。
5年合约、8年合约、10年合约等等。
合同期限内,艺人若是跳槽或离开,是需要赔付超额违约金的。
不过合约时间再长,也有到期的时候。
艺人熬到合同到期再走,公司也没有办法。
如果艺人不出名也就罢了。
培养多年也没名气,注定成不了气候。
走了也就走了,留着反而浪费资源。
不走也要赶走。
如果艺人红起来了要走。
好不容易种好的摇钱树长大了,却不再属于公司。
这比公司倒闭还难受。
高天霖拿起桌上一份合同复印件,递给杨蜜:
“你的合同还有半年到期,是打算继续跟佳横合作,还是远走高飞?”
“”
杨蜜没有回答,只是皱眉凝视着经纪人,不确定对方是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