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乡人?”
乌湾港很少会出现外乡人。
人们只会离开这座小岛,前往更加繁荣的大岛,更甚者幸运地脱离这个星球。
这座十分钟就能从有走到另外一头的小岛上大多住着一些老弱病残,如果不是洪顺的父母妻儿都在岛上,他也早就已经冒着出海需要面对的危险离开这里了。
这个外乡人长得与他们渔民很不一样,她长得好看,肤色很白,一看就是没怎么出过海的。
她还穿着质地很好的衣服,和他们身上的粗布衣裳截然不同。
洪顺虽然没有去过大岛,但在他的想象中,那几个繁荣的大岛上住着的应该就是这样的人。
他憧憬着大岛,渴望离开这座小渔村,在真正的外乡人面前却又自惭形秽。
因此在这个比他要年轻许多,却与他们这些渔民一看就不一样的外乡人面前,他的态度有几分拘谨,像是生怕丢脸。
“你这边是有海鸥卖吗?”
海鸥与鸽子在外貌上有些相似,而海岛上也没有多少鸟类,所以当小男孩提起“能飞到很多地方的鸽子”
,洪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海鸥。
他扫了一眼摆满杂七杂八物品的玻璃橱柜,没看到海鸥,奇怪地问出口,下一秒就看见那坐在凳子上的外乡人抬起眼,好像有些困惑。
“没有,我不卖海鸥,”
她说:“我卖的是信鸽。
能够把信件送至收信人手中的信鸽。”
老实说,洪顺并不知道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鸽子的存在。
或许这是外边大岛上有着的东西,他心中想着,不好意思问问这鸽子怎么这么厉害,犹豫着说:“我能看看这只信鸽吗?”
那车子里挺年轻的姑娘拿出了橱柜里的一只机器。
那是个挺精细的机器,小小一只,还一对零件组装成的翅膀。
洪顺听见那姑娘说:“就是它,这是机械信鸽,五十星际币一只。”
在这个光脑都少见的小村子里,突然出现一只这么精致的机械鸽子,剩下的那一点儿犹豫都不见了,洪顺立刻就相信了这外乡人的话。
五十星际币买一只能帮忙送信的鸽子,也就是五十星际币寄一次信。
这价钱让洪顺有点儿肉疼,但他确实也很心动。
他的大儿子前几年出了海,说是要去其他岛屿看看,可自那之后他就没有回来过。
洪顺费了老大的劲儿托外边的同村人去找,还找村子里一个买了光脑的村民要了他的光脑联络方式,嘱咐帮忙找他大儿子的人有消息就发到这个光脑上。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他始终没有得到过任何消息。
要不是同艘船上的其它几个居民后来有回过岛上探亲,他大概会以为自己的大儿子与许许多多不幸的温蒂尼人一样,生在了海洋洪流中。
小儿子捏着他的手指头,洪顺拍了拍他的手背,对老板说:“我这就回家写信……很快就好,您等等好吗?”
那姑娘冲他点点头,还笑着告诉他不用着急。
洪顺把小儿子扛在肩头,一路急匆匆地跑回家,越跑越兴奋,冲进家门的时候脸上笑都快咧到嘴角了。
他的妻子正在缝补破掉的衣裳,母亲坐在妻子旁边,絮絮叨叨地与她闲话。
向来稳重沉默的洪顺突然冲进来,把她们都吓了一跳。
“纸呢?纸呢?家里有笔吗?”
洪顺把扛在肩上的小孩儿放了下来,蹲在柜子旁边一顿翻找。
妻子坐不住了,站起来瞪着眼看着他,吃惊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小儿子在一边咬着手指,含糊不清地说:“爸爸要写信给哥哥。”
女人身子晃了晃,捂住嘴:“……什么?”
里头屋子里正编着草鞋的洪家爷爷都忍不住跑了出来,以为许久杳无音信的大孙子终于有了动静。
全心全意找纸笔的洪顺完全没有听到他们在说些什么,直到拿着纸和笔兴奋地站起来,才发觉屋子里其他几个大人都在瞪着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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