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时分,一个人都没有,四下里树影婆娑,森森鬼意。
忽然,邪恶的感觉强烈起来,越来越强烈,几息时间里,竟然就达到了铺天盖地般的地步。
不对,这股恶意虽然强盛,却更加纯粹,跟怪东西那种令人作呕的邪恶之感,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大狗猛然昂起头颅,往前方飞窜过去。
夜色中,一个不大的人工湖旁,立着个茅草搭的风情小亭子,小亭子里,绝代风华的俊美男子,吊儿郎当地坐在石桌上,一条腿垂下来,轻轻摇晃,心情舒爽地哼着小曲。
席维跟着大狗,跑到近前一看,不由抽了抽眼角。
这人最近出现得是不是太频繁了,怎么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他啊?
大狗在亭子前端端正正坐下,歪着头,好奇地看了男人一会儿,旋即鼻头一皱,露出不大高兴的表情,直楞楞树立着的尖耳朵,也耷拉了下来。
“噗!”
席维极其不给面子,毫不留情地笑出了声。
庭中男子横了他们一眼,撩动起自己奢华的波浪长发,“你们这都是什么反应?”
大狗无语,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席维仰天哇哈哈,“这都看不出来啊,狗哥嫌你唱得难听呢,我说你这调跑的,都能直接拐上南天门去,可不是折磨狗狗的耳朵么。”
“唱得难听?”
男子面色古怪,“我可是歌坛天王,响当当的巨星,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有比我唱歌更好听的人了。”
“可能……还真是,”
席维想了想,“游轮上小型音乐会时,虽然没听你唱全一首,但只是前奏的那段哼哼,就悦耳得好像做梦一样。
可是现在么,你确定落海没有伤了你的嗓子?”
男子,也就是虞盛音,傲慢地哼了一声,对这番话并无多大反应,好像歌唱得好不好听,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这种轻慢的态度,本身就极为怪异,因为他的事业就是歌曲,就是音乐,他的一切财富地位都是建立在那无人可敌的天籁之音上,身为歌坛天王,怎么会毫不在意?
“虞先生,您的发质很好啊,”
席维着意试探,“一般人被那么粗大的闪电劈中,即使不死,周身的毛发也肯定被烧糊了吧。”
“哦?你对我的体毛竟然如此感兴趣?”
虞盛音恶劣地瞥了他一眼,对大狗道,“这种见异思迁的花心人类,有什么好,看到我漂亮,就果断对你那身营养不良的黄白枯毛没爱了。”
狗一愣,什么意思?
它回头看席维:你嫌我的毛不好吗?
狗小弟满头大汗,赶紧表忠心:“默默别听他胡乱挑拨离间,什么都比不上你。
其实哥你的毛毛很蓬松很柔软啊,最近也开始微微发亮了,其实没把你喂得油光水滑,完全就是我的错啊我的错,这样吧,反正已经有钱了,我明天就去买十只龙虾,切生虾尾片蘸芥末,炒龙虾伊面,熬龙虾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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