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以一个微笑,瞧着那副有今天没明天的身子,没来由的心酸,‘生离总好过死别’,或许韩叔伯又想起了他的妻,他的子,对他而言,死别才是最难以释怀的心痛。
亲手将礼服交给林榆,韩叔伯摆摆手,“多出去见见世面,好的坏的,一把抓就完了。”
林榆想了很久,韩叔伯说得对,她最大的缺点就是,想得太多,做的太少,畏畏尾,难成大事。
婚礼那天,小心翼翼地将礼服穿在身上,用深呼吸缓解紧张,她抬着矫健的步伐,从衣帽间出来。
邵牧原在沙上看书,正巧读到一句诗,“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笑地向我走来,月色和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听到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他抬头,见到了第三种绝色。
突然想起当时韩叔伯笑得嘴巴咧到后耳根,他说,“你小子真是好福气!”
当时没理清,现在彻底清晰了。
“可以吗?”
她小心翼翼地问着。
书合上,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抬着步子走过去。
一手扶着她的腰肢,一手托着她婴儿肥的脸颊,低头靠近她的唇边,鼻尖相抵,他闻到了柠檬茶混合着茉莉花的清香。
“你是第三种绝色。”
嗓音沉沉,喉结里是似是即将脱笼而出的困兽,压抑又隐忍。
林榆笑了,仰着头看他,“作者同意你这么用了吗?”
“嗯…”
瞧着林榆的眼睛,缠绕着彼此的手指,他将她抵在墙边,“你猜!”
鼻尖落有他的吻,唇边残留他的味道,耳垂边有他的厮磨,颈肩也是他掠夺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今天要参加婚礼,一而再再而三忍让的邵牧原势必会成为脱缰的野马,在他的领地上横扫千军。
可是,今天是他最好兄弟的婚礼,他甚至还是冤种伴郎。
明明最讨厌这种磨人心性的形式,但还是当了两次,一次给谭柯,这一次给程澄。
都说当了三次伴娘难再嫁。
同理可得,当三次伴郎又何尝不愁呢?
这一次,真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林榆挽着邵牧原的手,步入他真正的圈子。
不管那个圈子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食人谷,还是满是羁绊与荆棘的黑暗森林,她都愿意为了身边的人去走一遭,受点伤也没关系,毕竟这个世界本就不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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