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
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
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
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
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
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
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
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
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
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
。
。
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
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
那个阿霞的大女儿果儿就很聪明,他每天偷偷教她几个字,她学的很快,才不过半个月,《千字文》已经会念小部分,尽管口音古怪,有些磕巴。
还有那个阿奴新收的小娃子亨珠,记性极好,就是不爱学,要用牦牛肉干骗他才肯勉强学几个字。
。
。
。
沈嘉木罗列好学生名单,踌躇满志,喜笑颜开,笑得阿奴和刘仲毛骨悚然。
只是他忘记了这里是吐蕃,主人奴隶等级森严,注定‘有教无类’这个词在此不适用。
第二天他找罗桑商量。
见他心意可嘉,想想阿奴心慕汉学,早就跟在沈家人身后学习,拜师不过是个程序。
两个侄儿不过十五六岁,明年才送去做学僧,沈嘉木学识渊博,跟着他开阔眼界也是好的,总比没事到处惹是生非强。
免得像格列一样到处发qing,坏了修为就不好了。
罗桑找白珍说好话,她很爽快的答应将庄园边上一栋原本做仓库的三层楼房拨给沈嘉木做学馆。
之后很简单,不过是找些卡垫和矮桌,仓库里本就收藏了一些旧家什,擦擦拿出来用就是。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李青石本来以为师父是个假装江湖高手的骗子,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个贼牛掰的穿越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家师太彪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文案拓跋元失足落水时,草包郡主把他打横抱起,眸光悲怜罢,毁你名节,娶你就是。拓跋元新婚之夜,拓跋元一觉醒来,双耳失聪,却能听到别人的心声。他发现了很多秘密,比如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前...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全民转职热血搞笑无敌升级流千年前,恐怖游戏降临现实,世界规则被同化,人族几乎走向灭亡。人族先贤为了低于入侵建立转职体系,所有人满16岁就可以转职。然而,穿越者五好青年王尘,却意外觉醒最鸡肋辅助职业—生命萨满!辅助技能软弱无力,毫无攻击技能,血皮脆,路过的野狼都能一巴掌抽死。弱鸡中的战斗鸡!王尘却拒绝校花邀请,绑定无限反转系统谁说生命萨满无攻击力。当生命礼赞随着圣光洒落变成死亡咒杀,生命持续扣除!当自然图腾氤氲活性绿光变成邪恶图腾,虚弱无力衰败弥漫!谁言萨满是土狗,我以辅助定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