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横说过很多次喜欢。
喜欢她的眼睛,她的声音,她的舞……她身上的任何东西。
可苏绵绵从来都没有说过一次喜欢。
她不知道他的喜欢是什么。
如果硬要说的话。
她喜欢他身上的味道。
即使凶蛮又霸道,但只要一靠近,她就觉得欢喜。
这样,就是喜欢吗?
可是她也怕他呀。
姐姐说,就算鸟儿喜欢她,可那又怎么样呢。
她是主人,而那终归只是一只鸟。
而且鸟的喜欢,与人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平等过。
“安安,什么是喜欢?”
苏绵绵嗫嚅着小嘴,声音细细的,如果不仔细听,周安安大概会错过。
“喜欢?”
周安安想了想,“大概是会给我买很多包包吧。”
苏绵绵想了想,陆横没有给她买过包包,她都是自己做的。
“你等一下,我查一下。”
看起来身经百战,结果谈起恋爱来是个白痴的周安安拿出手机,开始搜索,然后念道:“……强烈到需要占有、归宿、依赖、需求等的感觉和欲望。”
苏绵绵歪头。
陆横会想占有,需求她。
苏绵绵会依赖他,觉得他是归宿,那个时候,连想都没想,就跟男人回家了。
她原以为,这是她作为家养金丝雀的惯性习惯。
所以原来不是。
其实他们之间,是喜欢吗?
小姑娘扔下猫粮,突然转身回房间换衣服。
周安安念完一段话,拉到最后,“哎,这什么?喜欢的升华,是爱……”
所以刚才那段话,说的是“爱”
吗?
……
酒吧里,陆横坐在沙上,打量着正在跟张鑫玩牌的李大鹏。
真的不像了。
这个跟了他这么多年的小宦官,从一个罪臣之子,变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宦官。
想当年,是多么俊俏的一个小太监啊。
唇红齿白漂亮的不像话。
果然智商影响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