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鲜卑人装备非常精良,他们又长又弯的马刀比我们的兵器更适应于骑兵作战,弓箭更是复合长弓,比我们射得更远,更准。
更可怕的是,他们可以说是全副武装,鲜卑人从头盔、皮甲,一直武装到马靴,连两腿上还挂着短刀。
他们的马匹更是比我们的马匹高出一个头,速度也更快,而且马匹也有皮甲保护。
看来这是几个相当强大和富裕的鲜卑人部落,我们要想战胜他们难度相当大。”
“太守大人,你不用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张飞气鼓鼓地嚷了起来,他猛地从雪地里跳了起来,狠狠地踢了一脚地上的积雪,立即溅起一堆雪雾。
在空中四散开来。
他两眼紧盯着远去的鲜卑骑兵,轻蔑的哼了一声,气愤地说道。
“哼,不就是有二万骑兵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一万多马贼还不是被我们消灭了?多杀几个鲜卑人更带劲。”
周永轻轻地笑了笑,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不杀鲜卑人我们在这里做什么?抢了我的财物,杀了我的人,如果就这样算了,我还不如回周家山庄靠着几亩地安生过日子罢了。
“各位兄弟,我跟你们说过,我一直信奉这样一个信条,那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如今鲜卑人无缘无故地抢我们的财物,杀我们的兄弟,我们能就此善罢甘休吗?”
“不能,绝对不能!”
“我们马上就去追杀他们,非灭了鲜卑人不可!”
“把鲜卑人斩草除根!”
几个兄弟都是血性汉子,再被周永一鼓动。
早就热血沸腾,恨不得把鲜卑人斩尽杀绝。
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喊了起来,立即就要求带着人马去追杀鲜卑人。
虽然鲜卑人比自己多了差不多一倍,不过这些悍将们还真没把这些鲜卑人放在眼里。
“好,我们就来给这些鲜卑人准备一顿大餐,让这些鲜卑人尝尝我们兄弟的厉害。
不过兄弟们,我对那些鲜卑人的装备非常喜欢,我对各位兄弟有个要求,那就是杀掉鲜卑人后,要把他们的装备全部剥下来,连他们的马靴也不能放过。”
“太守大人,你要是喜欢鲜卑人的人皮,我也给你剥下来。”
张飞猛地抽出身上的大刀,恼怒地在空中飞劈而下。
恶狠狠地大声吼道。
杀猪宰羊,剥皮抽筋,那可是张飞的拿手好戏,此时的张飞,已经被怒火烧红了眼,恨不得立即就去把鲜卑人的皮给剥下来。
周永负手转身遥望西方,这片辽阔大漠显得无比苍凉,天空中的云层蕴藏了一丝血样的红艳,自古以来民族之间的战争就是残酷的,每次民族战争伴随的都是血腥和杀戮,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周永打定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踏平整个这个鲜卑部落,时间已不允许他在拖下去;
……
又是一个飘雪的早上,一千多鲜卑铁骑依然在雪原上纵马狂奔,高高扬起的雪雾铺天盖地,隆隆的马蹄声向所有的人宣告,他们就是这大漠的主人,主宰着这大漠的一切。
铁蹄所到之处,万物低头肃静。
这是鲜卑人例行的巡逻,一千多骑兵耀武扬威地从茫茫雪原上疾驰而过,就如公狼在自己的领地里巡戈。
他们其实就是一群野狼。
唯一不同的,公狼在自己的领地边上撒尿,而鲜卑人则是在自己领地里不断的巡逻。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骄傲的鲜卑人部落。
部落首领槐度根经过几十年的打拼,不断地征战、撕杀,把一个个小部落不断地归入自己的名下,逐渐地壮大、增强,以至于现在可以雄霸一方。
方圆一百里内无其他部落敢于靠近。
在他的淫威之下,就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又有两个投靠在他的旗下,使他的部落人口已过七万,控弦之士已经过二万,养有战马三十几万匹,牛、羊更是高达数百万头之多。
今天带队巡戈的是槐度根的小儿子槐度拓。
只见他打马飞奔,满脸得意,大有万物皆在脚下,唯我独尊的架式。
鲜卑人崇尚的就是强者为尊,而他的哥哥槐度木体弱多病,眼看这部落首领的继承人就是自己,槐度拓更是目空一切。
“杀啊……”
...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修炼天神秘典的佣兵之王回国,执行贴身保护校花的任务从此过上欢乐小冤家的生活。老婆,你能不能消停点和睦相处不好吗我和她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s晚上2点左右更新防盗我奶极品中的战斗机,重男轻女天天想着算计女主一家来补贴她大儿子大孙子。爹娘计算着怎么压榨全家,把堂姐卖了,给儿子送去念书,盖房子,娶媳妇。上头七个姐姐都是扶弟狂魔,叔叔婶婶还...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