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是雪白的,光着脚踩上去时,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彻有的时候,在阳光下抱着膝发着呆,会想起第一次进这间房子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赵清嶺骗回来的。
晚餐被灌了点葡萄酒,晕晕乎乎,只隐约想着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后就被人揽着后背推进了玄关。
玄关点亮了灯,扑面而来是木质的香。
他当时是真的头昏,人家帮他脱了鞋袜他都不知道,只记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间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团一般,踩起来柔软极了。
像是踩在云朵里。
而现在,踩着同样的地毯,程彻像幽灵一样飘过客厅。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钢琴。
赵清嶺会弹钢琴,且弹得很好。
还记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乐会他曾经上过一次台。
程彻当时他在台下,一直远远地着他,那首曲子他听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涩。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键,发出低低的声音。
程彻的手修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他这种手指适合学琴,可以他小时候的家境,显然没有那样的机会。
他又想起某个场景,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是暧昧最浓的时期。
怎么一直盯着,要来试试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
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
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
。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iredo”
。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赵清嶺亲手沏茶,圆圆带花边的小饼干。
糟糕的是,他没拿住,饼干屑沾到了红色的木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