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到马场的时候,秦聿和孟繁舟已等在那里。
“小嫂子,好久不见呀!”
孟繁舟见到沈南乔,热情的打着招呼,他很喜欢沈南乔的性格,虽然两个人的接触并没有那么多,不过,小姑娘在家病了多久,谢司屿便在家陪了多久,一次都没出来,他还是挺想自己的这个好基友的。
“你们好。”
小姑娘见到孟繁舟和秦聿的时候,声音软软糯糯的。
“这家马场刚刚正式对外营业,来的人还不算多,秦聿给你准备了专属的马术服,先去换一下?”
谢司屿根本没理自己的两个兄弟,轻哄着小姑娘,往更衣室走去。
“你说,这狗东西到底有没有看到咱俩?”
孟繁舟咬牙切齿的看向谢司屿的后背,问着身边的秦聿。
男人轻笑着,“我们谢总对她可是宝贝的很,倒是你,別瞎开玩笑了,沈小姐性格是很好,但你兄弟可不好惹,没看到刚才那个眼神,恨不得把她藏起来。”
“真小气。”
孟繁舟咬着后槽牙,背着手,轻哼着。
换好衣服的沈南乔,跟在三个男人的身边,一路听着孟繁舟给她讲,谢司屿的那匹汗血宝马,堪称跑马届的劳斯莱斯,平时都是圈在马场里,放到贵宾室的,就连他们过来,都只能远远看着。
沈南乔听到这里的时候,不禁挑了下眉毛,沈慕白以前也想送她一匹小马,刚送到北城,就被沈时宴拒收了,之后沈慕白索性只给小姑娘送跑车了。
马场的位置在北城的郊区,位置偏僻,不过名门的这些公子哥以及马术爱好者都会慕名而来。
秦聿走到一匹汗血宝马面前的时候,“小嫂子,这是阿哈尔捷金马,这匹马有黑色,青色和银色的,属这匹银色最为珍贵,这匹马是我送给小嫂子的见面礼。”
“送我的吗?”
沈南乔受宠若惊的看着那匹小马,很帅气。
“这匹马先养着吧,这个种类的马养不熟,很容易摔下来。”
谢司屿看着身后的人,轻声道,“闻乐,去帮我把听风牵出来。”
秦聿轻笑着,“还得是亲媳妇儿,谢司屿的那匹汗血宝马可还没有人骑过呢,他自己都宝贝的很。”
沈南乔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睛,望着谢司屿,眼眸中充满了期待。
“骑马其实很简单,一会儿我带着你一起骑,别怕。”
男人咬着小姑娘的耳朵,轻声道,“简单到回家你用我练练也是一样的。”
沈南乔竟然听懂了他的意思,脸瞬间红到了耳根,她已经不单纯了。
闻乐从马厩把听风牵了出来,这匹马确实与众不同。
“软软,摸摸它,别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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