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并不是名扬天下的宣州紫毫,只是普普通通的兔毫笔。
在好笔的人眼中,这只能算是不入流。
但是,当这支笔被陈幼澜修长的手指握住时,它仿佛没来由地多了几分灵动,或许传说中的“点化”
便是这个意思吧。
唐人惯用笔锋较硬的小笔,陈幼澜操纵笔尖在纸上飞快地游走,留下一长串漆黑的墨迹,正是极为清秀的小楷,整整齐齐的,看上去赏心又悦目。
李信边看边点了点头。
陈幼澜并没有像那个老儒生一样边写边念,而是飞快地写完之后,才极其潇洒地把写了诗的纸扔给那位侍女。
侍女很是为难,连忙双手抱着这张写了字的纸,仿佛抱着什么神圣的东西,一路小跑着回到胡大娘身边,想要把纸交给她。
然而胡大娘却也对这张写了字的纸避如蛇蝎。
好在她惯在风月场里厮混,脸皮早就练得比铜墙厚,劈头盖脸地便骂那位侍女道:“拿给我干什么?不知道我不识字?故意要落我胡大娘的脸?还不快拿给秀秀姑娘念!”
侍女立即回魂一般,恍然大悟地在店内无数士子的哄笑声中跑上阁楼,小心地将陈幼澜的诗交到了秀秀手中。
李信这才明白侍女为什么一接陈幼澜的诗就面露难色——既然陈幼澜自己没有念,那么侍女理所当然应该把诗念出来,但是她并不识字,所以才向胡大娘求助,然而胡大娘也不识字,所以才有了刚才这一幕。
这会儿正是唐初,百姓的识字率低得可怜,一砖头扔在大街上砸死十个人,保准九个都大字不识一个,剩下一个还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丁一一,稍微复杂一点就没辙。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百姓们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考虑读书,考虑阶级跃迁的事情呢?
李信正魂飞天外,阁楼上的秀秀姑娘已经默默展开陈幼澜的大作,念了起来。
事实上,早在她刚看清纸上写了什么,还未开口之时,她的眼睛就陡然亮了起来,就像黑夜里一盏跳动的灯火。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像是找到了宝物的孩童兴奋地招呼小伙伴过来一起看。
她念道:“诗名《乞巧》。
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话音一落,满座皆寂。
在场的人都不是文盲,至少也是能作出一两首歪诗的文人学子。
受天赋的限制,他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写不出一首好诗,但是,他们却都至少能分辨出一首诗到底好不好。
这就跟天赋没有什么关系了,只是基本功而已。
很显然,陈幼澜做的是一首好诗。
好到一时间在场的所有文人们都傻了,仿佛有人在他们的胸膛上开了个口子,正疯狂地往里灌柠檬汁........好吧,大唐时候其实还没有柠檬这种水果。
反正,这些家伙们全酸了,酸得不得了,同时又被这首清丽逼人的诗打动着,实在没办法说出这首诗不好的话来。
当然,李信相信在场这么多读书人之中,肯定还是会有那么一些不识货的人的,但想来这些人见到周围这么学子都露出这种被震惊的表情,他们应该都不敢站出来瞎哔哔了,免得遭人耻笑。
“啪啪啪!”
李信只好率先鼓掌,叫道,“好诗!”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
公告,本文于3月5日入v,当天三更掉落,欢迎小可爱们继续支持嗷虞抚芷在一本修真文里穿了三百遍,每次都是路人甲,最后一次依然是个路人甲。时值内门弟子试炼,为了躲避剧情,虞抚芷当场摆烂,最后被一个懒名...
程玉酌版程玉酌只想安稳度日,命运却给她开了个玩笑。那一夜,她莫名被指去为六皇子adquo启蒙ardquo,年仅十五岁的六皇子让她明白,何为地狱。她撑着散架的身子没入宫廷之中,不论他如何明里暗里寻找,不敢出...
青莲浊世,不染凡尘。一个人,一株莲,一曲神话,一生传奇。掌造化,立真理,塑起源,控命运,主纪元沉浮,天道生灭,万物轮回创不朽之文明。谱永恒之诗篇。...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