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这样下去,他怕他自己会撑不住,先投降。
在医院的日子异常寂寞难熬,沈斯南已经许久都不曾回到那个只属于他和辛肆月的家了。
这一天,翁吟琳一大早过来的时候,带了一封信给他。
沈斯南看着那封信,未接之前问了一句:“妈,这是什么?”
“今天早上过去你房子想给肆月收拾点东西带过来的时候,在你们卧室发现了这封信,就压在梳妆台。”
沈斯南意识到了什么,立即伸手接了过来,慌乱地将它拆开。
纸张那娟秀的字体,确实是她的!
上面写着:
沈斯南,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我想此时的你肯定很难过。
怀了孩子之后我经常忧思过重,因为我隐隐觉得当这个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就是我离开你的时候。
沈斯南,我舍不得你。
没有你,我想我也不会遇见幸福。
感谢你,让我体会到了所有的爱和温暖。
若是我真的离开了,希望你能不要忘了我,好好把孩子带大。
若是你以后有了喜欢的人,也请她善待我们的孩子。
沈斯南,如果你真的想忘了我,那就忘了吧。
如果忘了我,能让你轻松些,那么就忘了吧。
一个人活着记忆里,这实在太痛苦了。
孩子,我很遗憾没有机会陪着他一起成长了。
我想,我会时时刻刻记挂着他,在脑海里将他的所有成长经历都幻想一遍。
沈斯南,有孩子陪着你,我想,未来里,你还能有个陪伴。
就让孩子代替我,在没有我的时光里,和你一起度过吧。
对了,你说孩子的名字让我取,我想了许久,如果是男孩的话,就叫沈晨安。
若是女孩的话,就叫沈晨宁,你说好不好?
我只愿我们的孩子能够健康安宁地长大。
沈斯南,好好带大我们的孩子。
我爱你。
沈斯南将这封信来来回回地看了无数次。
眼泪溢出眼角,他抬头,闭上了眼睛。
他也爱她。
他会等她回来的。
他会和儿子,一起等着她回来的。
站一旁的翁吟琳见状,伸手拍上了他的肩膀,“肆月她其实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哪怕她没醒过来,你也要照顾好自己,不然,她会难过的。”
“妈,我知道。”
沈斯南说完,又接着道:“孩子的名字,就叫沈晨安……妈,我打电话和爷爷还有爸他们商量一下。”
“好。”
所以,沈家的小孙少爷出生近三周,终于有了自己的大名——沈晨安,小名安安。
安安从小就特别黏沈斯南。
不管是喝奶粉还是睡觉,只要不是沈斯南亲自动手,他便要哭哭闹闹上一会,但是若是在他哭闹的过程中,沈斯南走了过来,伸手接过他,哪怕不用出声哄,就一个眼神,他就会立刻消停,甚至还会朝他挥挥小手,笑得格外开心。
长辈们都说,孩子特别聪明,这么小,就已经懂得认人了。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前世被束缚的杨雨涵,不止是医术精湛,就是性格也牛轰轰。这世,在这天高任鸟飞的异世,她带着二房三房逆袭而上,直逼大房胆战心惊入赘夫君我家娘子就是好,不但医术了得,而且还能赚钱,又能花钱,最主...
...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