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是个在标准的帝国教育下长大的孩子。
作为蒂亚国神族的下一任继承人备选者之一,她从小到大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神殿。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她的时间表标准而严格。
晨起俯叩神像,餐前对神进行祷告,餐后感恩神的庇护,每日唱的是神的颂歌,日记本里每页最后都是对神的敬词。
爷爷告诉她,神庇护了城内所有的人民,神教会人们良知与道德,让人们挺身直背,勇敢地面对敌人。
在她心里,她一直为自己是神族的后裔而骄傲。
因为她是离信仰最近的那一批幸运儿。
而那个老人,经历几朝却依然精神矍铄,上善若水,虚怀若谷。
他告诉她,不管贫富贵贱,也不管远近亲疏,每一个人在神的眼中,都是一样的。
他们已然很幸运,身体里流的是神的血脉,所以战争来临时,他们要永远站在最前方,帮助神庇护身后的平民百姓。
在伊莎心中,爷爷是她最值得尊敬的长辈,也是引领着她前进的导师,他的身影并不高大,却很伟大。
而在今天,她所有的信仰,通通破灭。
霍星朝告诉她,那个女孩是她的妹妹。
就像她之前大胆猜测的一样,同父异母的妹妹。
尔弥出生的那一年,她的眼睛刚好受了伤,不管用什么药,试了千百种办法,还是不见色彩。
所以爷爷想了想,就让人把这对姐妹的眼睛给互换。
那双健康的给了自己,留给尔弥一个黑白的世界。
伊莎不想相信,也不敢相信。
可是这几年,不管是自己感觉到的奇怪症状,还是士伯伯的语焉不详,甚至是霍星朝说出的一条条无比相似的症状,都让她不得不相信。
“你哭什么”
少年转过头,见她一颗颗往下滴的眼泪,嗤笑一声,语气很淡,
“尔弥比你更不适应这双陌生的眼睛,这么多年她也从来没有得到过完整的治疗。
你所经历的痛苦,她通通经历过,甚至比你疼上百倍。”
“不管你知不知情,你都是这件事情的最大收益者,要哭回去跟你的爷爷哭,在尔弥面前,你没资格流眼泪。”
女生垂着头,擦干净眼泪,声音低低的,还带着一丝脆弱,
“我是真的不知道,可能我爷爷他,他也是有苦衷的”
“我不想知道你爷爷的苦衷。”
霍星朝倚着院门,冷冷地望着她,“我就问你一句话,这双眼睛,你还是不还”
“我”
伊莎愣了愣,仰头撞进少年如寒潭一般的眼眸里,咬着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愿不愿意把眼睛还给霍尔弥
她应该愿意。
从小到大的信仰和教育告诉她,她必须愿意,不然就是在背叛神,背叛自己的信仰和宣誓。
可是她又害怕愿意。
有的事情,如果你没有经历过,可能不会知道那种痛苦,会想着,这样就这样吧,想来应该也还好。
但是一旦你经历过,又失而复得,又面临着再一次失去,那种疼痛,将会比第一次失去深一万倍。
伊莎过只有黑白灰阶的世界。
好几个月。
那个时候,她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回忆。
每见一样东西,都会在脑海里回忆它原本应该有的颜色。
林克穿越了,没有金手指,奋斗十多年,终于过上有车有房的宅男生活。然后末日降临了。他的金手指末日游戏one,随之激活。林克认为,自己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他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需要拯救的世...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