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反正那些人便放了他走,出来的时候他还给她捎出了那只挂着hello-kitty猫的包。
其实出了酒店,他们就分道扬镳。
本来她还怕他像那些男人一样私下有动作,都想好了说词要怎么脱身,结果一句也用不上,便看着他的车子扬长而去,她说不出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有些失落。
这种感觉很奇怪,困扰了她一路,回到宿舍的时候,她对着镜子笑笑,只当是自己喝多了酒脑筋有点糊涂了。
洗了澡便睡觉,一觉睡到大天亮。
同饭桌的女生第二天过来问她昨晚跟纪少去哪happy了,她说她在宿舍睡了一晚上,有室友为证,她们皆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怎么可能,纪少明明就对你有意思。”
她这才明白他找了个叫人浮想连篇的暧昧借口,当然,那只是借口而已,却叫她莫名烧了耳根。
但同时她又很清醒,自己与这个男人,不在同一个世界,断不可能有后续的故事发生,也就把这个人渐渐给忘了。
哪知道三个月后,与同学去寺庙里游玩,走散了之后会在溪水边捡到重伤昏迷不醒的他。
山里手机信号很不好,她也不知道怎么去求救,幸而找到当地的村民,用简易的板车拖着他到了大马路才拦到车直奔医院急救。
那一刻,她是真的怕他死掉。
他在医院昏迷了七天,醒来时眼睛失明,脾气暴躁无常,情绪一度低落。
她想联系他的家人,他却告诉她家中出内鬼,行踪不能暴露。
那时候她便知道,有钱人家也不一定是表面上的风光,得时刻防备着那些觊觎财产的本家或者亲戚。
人情冷漠,有时候是最亲近的人也不可以相信。
海芋听到这里,也不免唏嘘,“所以你就大发善心,义无反顾地照顾起他来了。”
她太了解这女人,心软,更何况是对着一个颇有好感的男人。
“他需要人照顾,然后我们便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千寻淡淡地,就像陈述着一个事实,却从没有想过当时帮他有可能把自己卷入一场危险里。
海芋一叹,“我一直以为你对感情是个天生迟钝的人,却没想到你居然还玩起了一见钟情,赶潮流啊。”
这潮流到底没有赶好,千寻苦笑了一声。
“那后来,他眼睛好了,你们怎么又分开了,把你当完救命稻草利用完之后就扔了,真他妈的混蛋。”
海芋还是这么地急躁子,骂骂咧咧地。
千寻道,“事实上,他并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我也没有告诉他我是谁。
照顾他的那一年,虽然过得很辛苦,可是我觉得我开心。
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并不减他的睿智。”
海芋不以为意,“切,恋爱中的女人,通常脑子是烧坏的,就算是看着男人的缺点也觉得是好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他要是个好男人,这辈子都应该感激你,居然忘恩负义,一脚把你踹开算个什么事,长副臭皮囊有什么好看的,亏你还对他念念不忘五年,我看你是疯了。”
千寻沉默了一会,道,“海芋,还记得发生在咱爸身上的那场车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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