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看到爱情的一个假面,便津津乐道。
就像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一曲《凤求凰》,多么浪漫,缠绵悱恻、轰轰烈烈、电光火石……
其实,到头来,卓文君还不是险些沦为弃妇,不,根本已经成为弃妇。
更让我气愤的是,那个束马尾巴的女孩,天天下午都到医院来接骆子俊。
等出了医院,两人就牵着手,依偎在一起,亲密得似连体婴儿。
我胸中如同堵了一口浊气,呼出的怒气,都可以见火花了。
回到家中,我发现,那本《小王子》还是放在原来的位置上,丝毫也没挪动过。
我忍不住问志谦:“你看了《小王子》吗?”
志谦双眼紧紧盯着电脑屏幕:“哦,还没呢。”
“那打算什么时候看啊?”
“等有时间了再说吧。”
我把书递到他面前:“那你现在有时间吗?”
他不耐烦地把书推开:“你没看我忙吗?别挡着我,一边儿玩去!
该干什么干什么,别碍手碍脚的!”
我眼眶一下红了,委屈极了:“是你自己答应要看的,都好几天了,你正眼都还没看一下!”
志谦望也不望我一眼:“你那些弱智的书,我可不感兴趣,你留着自己消磨时间吧!”
“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看完这本书,最多半个钟头,你当为了我,你也不肯?”
我声音都抖了。
可他丝毫没察觉:“我不想浪费时间。
梁锦诗,你干吗老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情啊?”
我最恨志谦连名带姓地称呼我,一点感情都不带,如同称呼一个陌生人。
眼泪刷地流下来,我固执地把书伸到他面前。
突然,志谦一把抓过我的书,用力扔到沙发上:“梁锦诗,你闹够了没有,真无聊!”
我愣住了,耳朵“嗡”
一声响,脑子一片空白,连眼泪都吓得忘记了流淌。
我直直地僵在那里,背脊像被人用钉子固定住,似乎竭力维持自己最后一点残存的尊严,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的腰再也不会弯了。
志谦再也不看我一眼,埋头继续捣鼓他的电脑,似乎我根本没有站在他面前,似乎他的旁边只是一团透明的空气。
好久,好久,直到感觉到腰酸痛难忍了,我才慢慢地、轻轻地转过身。
是的,我觉得我的动作一定很轻,很轻,我不过是一片空气,哪里有任何分量。
也许在志谦心中,我连空气都不如。
他可以对空气视若无睹,但是他离不开空气。
我拾起那本《小王子》,透过眼泪,我似乎看见小王子脸上也有一串昏黄的、无助的眼泪。
他为什么哭呢?
是为他的玫瑰死了吗?
翻开书,那些熟悉的字又跳到我的面前,尽管眼泪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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