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听,立即来了精神,匆匆吃了饭,拖着志谦回家。
我最爱看志谦做的flash了,他以前常常把我们生活中的趣事做成flash给我看,逗我开心。
记得刚认识志谦的时候,他就把我们初初相遇那一刻,做成了flash,画面唯美极了,当时就打动了我。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直到现在。
回到家,志谦打开电脑,开始专心地制作flash,我守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他。
志谦,真是最普通不过的男人,扔进人海里,未必能把他挑出来。
可是,他身上就是有种特殊的气质,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熨帖,似乎发生天大的事情,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而且,志谦看事情非常有个人见地,往往独到,别具匠心。
总之,他深深吸引我,如强大的磁场,让我离不开,舍不下。
我盯着志谦,他盯着屏幕。
我最爱他全神贯注工作的样子。
又恨他只顾着工作,忽略我。
忍不住,我凑上前吻他。
此刻志谦正做到兴头上,下意识,伸手推了我一把。
力道过大,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我以为他逗我玩,又俯身靠近他。
谁知,他还是一把将我推开:“锦诗,别闹了,你没看我在忙吗?”
我不依:“你别只顾着看电脑啊,你也看看我!”
“看了你,就做不成西施了!”
志谦颦一颦眉,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们好几天没见面了,你不能陪我聊一会儿天吗?”
我求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又要聊天又要做flash,你以为我是超人?上班已经够累了!”
志谦声音非常不悦。
“先陪我说话,然后再做flash。”
我仰起脸。
志谦曾经说过,我微微仰起脸的样子最好看,脸部线条柔和完美。
“梁锦诗,做人不要太贪,以免得寸进尺!”
他的语气非常生硬。
我立即不悦:“什么得寸进尺,我要男朋友陪我说话,就叫得寸进尺?”
“你不要蛮不讲理!”
志谦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好了,什么都不做了,睡觉!”
他推开我,关了电脑,自顾自洗澡去了。
我呆坐在沙发上,明明好好的,怎么又被我搞砸了?
我闷闷地想,心里堵得慌,迟早我要从医生沦为心脏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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