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听曾老师的节目啊?”
奥斯卡倒了一杯水,问一菲。
“这是我一贯的作风,好朋友应该肝胆相照的!”
“我看不是肝胆相照,是芳心暗许吧!
那么一个午夜凶铃的节目,你居然听了三年,还打电话骂曾老师说他主持的不好,哎哟哟……想起来还掉鸡皮疙瘩!”
“曾小贤午夜凶铃?你还大香肠叔叔呢!
你唯一比曾小贤强的,就是腿比他长。”
“什么大香肠叔叔!
我不止一次的强调过,我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高大伟岸,虎背熊腰,打球赛过姚明,跑步越刘翔,威望秒杀李刚,粉丝多过周杰伦,人气盖过刘德华,肌肉干掉施瓦辛格,文采过唐家三少,小鸟在我面前不敢愤怒,奥巴马见了我也得折腰,总之已经帅到人神共愤的——奥——斯——卡!
听明白了没有!”
“嗯……除了人神共愤,其他都没听明白。”
“没见过世面的哈——妹!
算了,帅哥不和女斗,还是让酒吧的万千美女检验一下我的魅力吧!”
说完奥斯卡就要往外走。
“酒吧早打烊啦!
祸害良家妇女的猥琐大叔!”
“那也比波斯明教的圣处女强!
睡觉喽……”
奥斯卡说完关上了房门。
(奥斯卡对一菲诸多不敬之词,为何一菲没有把他大卸八块?因为周围的特殊声音环境平静了她的思绪,维持了她的气场。
)
一菲沉默了。
奥斯卡说过的话像魔咒一样回荡在她的心底……她的思绪回到了曾小贤为她抹红花油的那个下午。
森林蝙蝠(白幕):“这个故事毫无笑点,侃点外加爆点!
为了消除混字数的嫌疑,我还是不写为好!”
另一间屋子里,马红俊却迟迟不能入眠,反复念着一个名字:“沈临风,沈临风……”
今天下午……
马红俊抱着一大束百合来到了酒吧——白沉香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花。
白沉香正在喝酒,突然沈临风来到她跟前,“沉香小姐,”
“别那么客套,叫我香香就好了。
沈公子,有什么事吗?”
沈临风捻了一个响指,立刻有人推了一个小推车过来——小推车里全是玫瑰!
沈临风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玫瑰:“加上我手里这一枝,一共521枝。
香香,你愿意和我交往吗?”
白沉香彻底惊呆了。
而旁边的人,则怂恿起来:“答应他!
答应他!”
“谁说的!”
一声怒吼惊住了众人。
紧接着一个梳着莫西干式红的英俊青年走了出来,近观他足以使人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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