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是我们闫家从洛阳带出来的,当年我父从北海王府里买来的汾酒。
在我们闫家珍藏了有二十二年了。
平日我不喜好饮酒,就积攒了下来,这次出逃洛阳的时候,也带了出来。
原本想是给我的三个丫头嫁人时喝的。”
闫青不胜酒力,只是喝了两三碗,就有些微醺,然后大着舌头结结巴巴的说道。
“多谢闫家主的厚爱!”
朱一鸣听说,闫家再用自己嫁女儿的珍藏款待自己,非常感动。
于是又倒了一碗老汾酒,举杯回敬闫青和闫甜甜。
闫甜甜一饮而尽,然后擦了擦嘴角,笑着招呼这群府兵。
“大家不要光顾着喝酒,吃肉~吃肉~”
看着满桌子的烤大骨头,煮大骨头,羊蝎子和炖肉。
朱一鸣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然后疑惑的问道。
“闫少帅,南阳军日常的伙食都是肉食吗?我在北疆以前听说,梁国的军队战力极差,很少能吃到肉食。”
“哦,我们组建的南阳军基本都是南方人,这边的人体质太弱。
我们只能加大投入,从周围收购大量的猪羊保证南阳军的士兵每日都有肉食,新兵营是一天半斤,而新兵检测合格成为正式的南阳军后,每人每日必须要吃一斤肉。
只有吃足够的肉,才能培养出骁勇善战的精锐。
只有强悍的骑兵,才能匹敌北方狼族的尔家军精锐!”
闫甜甜一边招呼朱一鸣等人吃饭,一边捡起一块大腿骨向他们解释。
一个十五岁外表清秀的女孩子,拿着一根猪大腿骨,和十几个老兵油子讲自己强兵之道看起来有些滑稽。
但是闫甜甜说起这些事的时候,却是带着神采飞扬的表情津津乐道的样子。
“一鸣钦佩闫家的做法,其实军粮这些看似是小事。
实际却真的会对军队的战力影响巨大。
很多带兵多年的老将,都不一定会意识到这些细节。
闫家主,闫少家主,朱某从军多年,即使在大同府北疆前线,也很少有那只军队,可以做到这一点!”
朱一鸣再次满酒举杯,敬了闫家父女一杯。
他从这些军粮的小事,看出了闫家是真的打算培养一支虎狼之师出来。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
路人甲听说了吗大清亡了路人乙你是哪个原始部落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嗯,听说了吗外星人要跟咱们在一个服务器玩游戏了路人乙这特么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了。路人甲嗯,听说了吗人...
...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曾经,你们毁了我的人生。现在,我回来了洗干净脖子,等我喂,那个谁,我不需要帮手,麻烦你离我远点儿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