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坦然受了这一拜,他当得起。
“城主请起,诸位请起。”
然后他立刻抬手一拂,把澹台信以及他身旁众人托了起来。
“像这种蓄意已久,目的明确的攻打人类城池的妖魔,人人得而诛之。
举手之劳罢了,不足挂齿。”
谦逊还是要谦逊一下的。
不过,凌云说是举手之劳,可不是自夸,而是事实。
就刚才的局面,天狼王和魔蛛王的妖魔大军,可以轻松碾压整个赤炎城,而凌云一个人,就轻松碾压了全部的妖魔大军!
这等实力,对于城墙上所有参与了这一战的人来说,绝对是不敢想象的,根本想不到。
尤其是蓝胜江,蓝大剑仙。
因此,他跟着城主大人跪拜凌云的时候,毫不犹豫,甚至凌云立即把他从地上托起来的那一刻,他还稍稍抵抗了一下。
这不止是因为凌云救了这座城池,还因为凌云在杀妖的时候,展现出来的那种实力,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那种砍瓜切菜一般单方面的屠戮,让他看的简直爽爆了。
跪拜强者,不丢人。
蓝胜江心里很清楚,就那魔蛛王吐丝粘住护城大阵的光罩,使用蛮力往后拖拽的时候,那一根根拇指粗的蛛丝,他元婴境巅峰的剑修,拼尽全力都很难斩断一根。
可是那成百上千根丝线,却被凌云随手一刀,就轻松斩断了,就这一刀的功力,他这一生都不可能达到了。
还有凌云元婴的那一剑,则更是猛到没法形容,让他看的目眩神迷。
“莫先生真乃神人也!
白天的时候,是我蓝胜江小人之心了。”
起身之后,蓝胜江一脸的崇拜与敬佩,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他想起了自己整整提防了凌云一天,此刻不禁羞愧难当,不过这份心理建设,刚才在看凌云杀妖的时候,他早就完成了,所以此刻能大大方方的说出来了。
凌云笑道:“蓝大剑仙护城心切,一心为了保护赤炎城,我觉得你做得对,可不是什么小人之心。”
澹台映霞在旁边抢话道:“蓝伯伯,我早就跟你说过了,莫先生绝对是好人,你偏不信,我都是拿性命跟你担保的!”
这时候,最开心的人就是澹台仙子了。
赤炎城保住了,几乎是毫无损。
她的父亲澹台信本来已经是必死,却被凌云成功救了,而且连那么重的伤势都好了七七八八。
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她信对了人,凌云的表现,没有让她失望。
“对对对,是我老眼昏花,老糊涂,没有我们的澹台仙子慧眼如炬,有识人之明。”
蓝胜江直接承认了。
周围众人被这一幕逗得一阵哄笑。
刚才无比紧张的生死危机,杀伐气氛,瞬间就消失无踪了。
笑过之后,凌云问道:“澹台城主的伤势怎么样了,要不要我再帮你处理一下?”
有句话叫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