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暗暗庆幸洞房夜没有和方安旭同房,不然此时陷入两难处境,她会更加被动。
说不定沈云溪这次发病,就会算到她头上,她出嫁回门怕是变成了被休妻回娘家了。
咚!
叶清潭面前溅起一串水花。
她抬头寻去,一身夏布轻衫的男子正在不远处望着她,他手里似乎还有未投完的石子。
三爷!
叶清潭没有叫出声,正犹豫着要不要离开这里,方鸿书已经到了她面前。
“今天月色不错哈!”
方鸿书仰头望月,好像和她很熟似的。
“三叔好!”
她不得不招呼,转身想回去。
方鸿书伸手拦住她,“别急着走,难得有人一起赏月,不如咱们聊聊?人前你叫我一声三叔我忍了,现在没人,你就别叫了,我才不是你三叔,方家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一毛钱关系?那是什么意思?”
叶清潭听得糊涂,以为方鸿书头脑不正常。
她扭身想绕开他的手臂。
他的手又拦了上来,“真不给面子哈!
和我说说话就这么难吗?我到方家两个多月了,好不容易遇到个可以说说话的人,你怎么能走呢?你可是我拜堂成亲的娘子呀!”
叶清潭顿时满面通红,这个方家三爷怎么说话神神叨叨的。
“那你想我怎么称呼你?”
“嗯,这个嘛,鸿书是我的名字,你就叫我鸿书好了。”
方鸿书放下手,目光又灼灼地定在叶清潭的脸上。
他的人生经历中从未见过如此美好的女子,清秀雅致,又有一分从容和淡定。
小小年纪,眼神却透着洞察世事的清澈澄明。
实在是让人过目不忘,一见难舍。
要知道当年他曾以数百万酬金,欲觅可携手走天下的那个她,虽阅尽无数佳人美色,却难入慧眼,更别说入他心屝了。
那些女子在叶清潭面前,全成了庸脂俗粉,充满铜臭。
他有些感慨,一定是老天爷怜他将要孤独终老,才在他攀岩冒险时,一把将他抛到一千多年前他的前世……
“你不是方家三爷吗?怎么才到方家两个多月?”
方鸿书灼灼的目光让叶清潭觉得他并不像一个头脑不好的人,索性想听听他的解释。
“这个说来话长,刚来时我也以为我就是方家的三爷。
可是后来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是谁?这个我还不知道,也许以后就会知道。
也许我在这里的名字也该叫赵鸿书才对。
不过名字就是个符号,叫什么都无所谓。
这里的生活倒是我喜欢的,特别是这片杏花林,让我想起两句诗,梅花已谢杏花新,半开半落闲园里……我住的那园子就是闲园,一个方家都遗忘了的闲园。
还好有位大嫂顾念着,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竟然让我替她儿子和你拜堂。
真是缘份呢!
她一直以为我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明白吧,哈,我赵鸿书怎会是傻子呢!
我可是哈佛……”
叶清潭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趁他不注意,撒腿就跑。
真是夜里见鬼了,方家老太君难怪不喜欢这个三爷,发起癔症来,真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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