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买到一本小书,名曰“山阴姚贞女诗传册”
,道光辛丑年刻本。
平常这种书如标价一两角钱搁在地摊上,也不会有人过问,我却去花钱买了来,似乎很有点冤。
我买这书的理由是因为关于山阴,里边有些乡先生做的诗——应酬诗,这也在我搜集的范围之内,不论废铜烂铁都是要的。
但是其题材与内容都不是我所喜欢的,诗亦自然无佳作。
据云姚姑许字同里金氏子,金旋卒,越两载姑不食而死,年甫十五。
山阴平正书后云:
“考越郡志乘,节烈卷帙最多,女之以守贞闻者亦叠见简编,未有嫁殇而殉烈者,今于姚贞女见之。”
老实说,平君的文章本来写得不高明,我这里更觉得有感慨的乃是别一句话,即云志乘中节烈卷帙最多,此实非我民族之好消息也。
总之这是变态的道德,虽云道德而已是变态,又显然以男系的威权造成之,其为祸害何可胜言。
钱振锽在《星影楼杂言》中有论贞节的几条说得很好:
“女子许嫁,婿死而愿为之守为之死,归氏非之,赵氏又以归说为非。
此事议者甚多,几几乎家家文集中都备一辨,汪容甫伸归说最明快,最后德清俞氏力主守议最少理。
余谓可守与死之道亦有二,一则素所属意,如乾隆间仁和高达姑之事是也,一则素所仰慕,如温超超之于东坡是也。
身未分明,事忽中变,然且为之死,况已经许约者耶。
舍此二者,无守与死之道也。
余此语必为言礼家所呵,然忠厚人必能谅之。”
钱君又尝作《贞女辨》,有云:
“夫妇之道曷重乎尔?重情与义也,委禽纳币其小焉者也。
夫妇居室,情也。
夫死不再适,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