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地球的人类意念,通过文字在水蓝星传播,他的神魂如预想的一般,美好而强大得不可思议。
仓颉在沉睡中都忍不住笑出声,只等着九种血脉战出最强大的那一个,就是它接受最强的肉身,收割灵性,重新复活的时刻。
它要小心点,只收割一半的灵,要是人类全部消亡,它如此寂寞地长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没有想到,它潜伏的那一份“神血”
融合人类基因后,竟然不按套路走,在被消磨掉意识本体后,肉身神奇地又诞生出了自我的灵魂。
在本能的牵引下,这个稚弱几近虚无的新生之魂,找到了那个穿越时空的强大灵魂。
那一刻,初到贵地刚刚偷摸着私下启灵的程尘,在词里街角遇到了一只住在垃圾堆里的大野狼。
“我说,别跟着我!”
“……给,包子。
别吃垃圾。”
“算你赢!
话都不会说,只会卖萌算什么英雄好汉!”
“从今天起,哥罩着你!”
第115章吞噬
“简而言之,这就是个外星鬼作死作掉了自己的身体,用成千上万年,在水蓝星上圈养人类当肉猪兼灵魂补品,把我从地球拉过来当珍贵‘药引’,又把自己弄成九份窝里斗,结果最后却不小心搞死自己的搞笑故事?!”
程尘揪揪大狼的耳朵,给了个精辟的总结陈词。
程朗怕痒,缩起了脖子,脚下不停,闷声应道:“差不多。”
“那个仓颉去哪儿了?死了吗?还是还潜伏在你身体里?”
程尘有些紧张,能把这么大个星球当饲养场,还能等上千上万年慢慢搞阴谋的外星鬼,不把它彻底摁死,一不小心又得冒出来作妖。
程朗的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它的状态不能用死或活来区别,在九子之血融合,也就是它的精神体核心重聚的那一刻,我的意识也成为了它的一部分。
他杀死那两个人时,我的感知非常模糊,就仿佛在梦中,但又不确定这个梦是不是我的,我连自己是否存在都不清楚,一切像是浸泡在粘稠的汁液里,而我是其中一个无意识的细胞。
直到,他走向你,他对你产生了强烈的欲望,吞噬的欲望。
我的意识,作为独立个体的意识突然之间感受到了契结的颤动,那种灵魂上的痛苦和煎熬。
我开始能思考,渐渐生出一个念头:我要你活着,就必须让它死。”
程尘摸摸大狼的小卷毛,在他发顶的小漩涡轻轻印上一个安慰的吻,没有打断他的话。
大狼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死亡,而是后怕几乎失去。
“你知道,我的灵赋是吞噬,吞噬一切是我的本能。”
程朗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暗夜里寒风吹过干冷的枝梢,“我吞噬了它,但我和它本来就同出一源,所以也可以说,我和它合为了一体,我拥有它所有的记忆,我的意识主宰了整个精神体核心。
一滴墨汁融入一盆水中,我不知道这一盆是浅墨,还是依旧的水?
我也不知道我做的一切,是出于我的意念,还是在潜意识里受到‘仓颉’的意识影响,但作为独立个体意识的‘仓颉’确实已经完完全全消失了……”
程尘轻轻在他耳边说:“那么,你会想要吞噬我,让我的灵魂消逝吗?”
“不!
我宁愿让自己湮灭……”
程朗猛地侧头,从牙缝里蹦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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