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数日,弗格斯子爵每天都会特意抽出时间,对格雷四人进行对战指导,格雷感觉自己的战斗技巧在以很快的速度飙升,战斗技巧果然唯有在战斗之中才能更快的提升。
当然,他战斗技巧能快速提升,也与他继承于身体原主人的战斗天赋有关,与之相对的,艾利斯虽然跟他接受同样的指导,战斗技巧明显没有他提升快。
弗格斯子爵城堡位于一处矮坡之上,三面陡峭,唯有一面可供进出。
在这一面上修建有高大足以站人的围墙与箭塔,让整个城堡易守难攻,很难被攻陷。
城堡山脚处,有着一大片平坦地势,被整个圈了起来,用作种植草料,喂养马匹,以及练马的地方。
“驾,驾……”
马场之中,格雷骑在一匹黑马之上,用双腿轻轻夹动马腹,驱使马向前奔行,用缰绳的左右拉动,调转马的奔行方向。
他坐下的黑马,体长接近两米,身高一米五左右,四肢健壮,能明显看到发达的肌肉群,不过并不显得臃肿。
在他旁边,有着四个人,分别是弗格斯子爵、伯纳尔、艾利斯、卡罗琳,四人同样骑乘着马。
其中,伯纳尔骑乘的是一匹棕色的马,艾利斯骑乘的是一匹毛发黑白相间的马,卡罗琳骑乘的是一匹颜色纯白的马。
而弗格斯子爵骑乘的则是一匹毛发呈现血色的马,之前围剿盗贼的时候,弗格斯子爵骑乘的便是这匹马。
今天,弗格斯子爵,并没有与他们进行对战训练,而是将他们带到了马场,进行马术训练。
这一次,表现最差的变成了格雷,伯纳尔等人,是从小便开始进行马术训练,骑乘起来自然是十分的娴熟。
而格雷斯来到城堡之后,才开始马术训练的,起步比三人晚了很多,技术上与三人自然是有很大差距。
在马场之上奔驰了半个小时,当坐下的马都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时候,五人停下,从马上跃下,牵着马漫步走。
“格雷,以后需要多多练习马术,对于贵族子弟来说,娴熟的马术是必不可少的。”
弗格斯子爵目光望向格雷,说道。
“是,父亲。”
格雷点头应道,他能明显感觉到艾利斯瞥过来的得意目光,不过他并没有理会。
他的目光反而是望向了弗格斯子爵牵着的那匹血色战马。
这匹战马明显比格雷四人骑乘的马更加高大,体长足有2米5,身高也有1米七左右,浑身充满了流线型的肌肉,与其他马在一起,鹤立鸡群,便宛如是马中的王者。
很明显,这匹马的血统很不一般,无论是耐力还是奔跑速度,都明显比其它马更强,经过了半个小时的快速奔跑,这匹马居然是略微喘气而已,被牵着行走了一段距离之后,便已经恢复了正常。
“父亲,你这匹马不知是什么马种?”
看出马的不凡,格雷心中好奇问道。
“这是赤血马,是王国最好的几种马种之一。”
目光望着赤血马,弗格斯子爵回答道。
“论奔跑速度,已经能够赶上一些凶级血兽了。”
“已经能够赶上一些凶级血兽?”
格雷心中惊讶,这匹马果然如他想象的那样不凡,而且还要有所超出。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系统扫描中,程序加载中,发现未知能量体系,发现先进人体改造技术,正在深度扫描,系统分析中发现宿主人体基因缺陷,未知原因导致宿主五星失衡,宿主脑域开发过低,是否增大脑域开发度是否补全五行作者...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于沐刚穿越过来就要照顾牙还没长齐的奶娃娃,不仅要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还有随时饿死的风险,一穷二白之下,还好有无名空间帮助她起死回生。a...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