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学就知道姜迟夏是他媳妇,小学的时候和姜迟夏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那时候年纪小,总是被同龄人开玩笑,说一些让他难为情的话,所以他在小学的时候都没跟姜迟夏说过话。
和姜迟夏一个教室坐了六年,五年级的时候,才开始跟她有了接触,他现姜迟夏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开始试着接触,也不再觉得那些调侃他的话难为情了。
原本以为他们的感情会从友情展开,结果刚试着接触了两年,他有了好感,她父母却闹离婚,她被带去北城读书了。
她离开的时候,郑峥嵘还送了她一支钢笔,那支钢笔姜迟夏一直带到了初三,给李长尽抄作业的时候,被李长尽疯折断了。
这也是一直以来郑峥嵘没有放弃姜迟夏家这门娃娃亲的原因,每年都让他爸跟姜永才走动,送礼,就为了以后能和姜迟夏走在一起。
他本来去q大的,可因为成绩优异,出国做了名校交换生,所以这四年他又和姜迟夏断了联系,留学归来,他觉得时机成熟了。
张兰英说姜迟夏没谈过恋爱,毕业就回老家,他心里安稳了。
张兰英其实很满意郑峥嵘,人品好,长得好,学习也好,还是留学归来的高材生,家底也还行。
最主要是知根知底,两方家长都熟悉。
距离也近一点,如果以后姜迟夏真的要嫁人,郑峥嵘真的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她都为姜迟夏把以后的路想好了,结果她和李长尽搞出这事来。
姜迟夏早就把这个小学玩得好的朋友忘了,直到张兰英提起名字,她才恍惚想起来,还真有这个一个人。
只是那时候太小了,她十岁左右转学去了北城,和郑峥嵘的联系就断了,那时候大家什么都不懂,只知道玩得好就在一起玩。
郑峥嵘送她的一支钢笔她一直用到了初三,后来就没想起过这人。
张兰英一提这个人之后,姜迟夏才如梦清醒,“是他啊?我有一点点的记忆,小学的时候,在一起玩过几天,时间太久了,我都忘了他长什么样了。”
张兰英说,“他是我们县城的理科状元,本来考去了q大,但学习太好,就被送到国外做了名校交换生,听说这次回来也是硕博连读,很有出息。”
姜迟夏目瞪口呆,“他这么出息呢?小学的时候,他好像鼻涕都擦不干净,人果然不可貌相啊。”
张兰英,“……”
姜迟夏说,“小学的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他媳妇,他总是因为这句话哭,真以为我忘了?既然如此,怎么还不放弃这门娃娃亲?什么年代了,还把娃娃亲当回事。”
张兰英也不能理解,“他家一直在和你爸爸家走动,每年都上门送礼,就为了把你留住。”
姜迟夏,“……”
张兰英说,“本来我也打算让你回家后和他处一处的,人还不错,现在长得高高大大,对人又有礼貌,别家都在羡慕我们,我还挺满意的。”
姜迟夏哦了声,“怪不得那么着急让我回家。”
张兰英叹息,“有什么用,你和李长尽把路走死了,其实你嫁给他要比嫁给长尽幸福,起码在我身边,有什么事我都可以帮着你。”
姜迟夏反驳,“我也就对他有一点的记忆,真不记得长什么样了,没有感情基础,怎么处?况且人家孩子那么优秀,适合更好的,别耽误人家。”
两人正说着郑峥嵘的事情,李长尽和姜金驰买东西回来了,李长尽搬着一箱子酒进了客厅,听到她们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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