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完全不知道被他抱起来放在岩石上的小孩子正在心里欢乐地嘚瑟着,赫伊莫斯单膝点地,半跪在那孩子身前,一只手握着孩子的左脚。
他穿着的是深色长靴,而这小孩不一样,穿着的是只有一个薄薄的鞋底的凉鞋,白色的细长绑带缠绕在孩子莲藕似的小腿上。
和他深褐的肤色不同,孩子的皮肤很白,映着阳光,白得简直像是在发光一样。
那皮肤又娇嫩,所以刚才摔在地上的时候小腿硌在石子上就硌出了几个青印子,在白藕似的小腿上看起来很是显眼。
赫伊莫斯看到自己手中握着的那只脚踝的确微微有些红肿,他轻轻捏了一下,没敢太用力,这小孩看起来实在太娇弱了,皮肤被咯一下都能咯出印子,他实在担心稍微用点力气会把小孩那细细的脚踝给捏断。
被他握在手中的小脚抖动了一下,显然是觉得痛,但是很快就强忍着不动了,他也没听到那孩子喊痛,仍旧是乖乖地坐着。
在他抬头看去的时候,一双金色琥珀似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眼神亮亮地瞅着他。
那些娇生惯养一言不合就开始闹腾的孩子他见得多了,这么乖巧的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赫伊莫斯想。
要是小孩子都是这么乖巧听话,他也不会看到小鬼就觉得烦了。
此刻,对伽尔兰印象大好的赫伊莫斯完全不知道。
这小孩之所以眼睛闪亮地瞅着他,是因为看到他这种半跪在自己跟前的姿势,心里正乐滋滋的。
要是他知道了伽尔兰心里正在想什么,估计立刻就翻脸了。
伽尔兰低着头看着蹲在自己脚下的少年,心里一边乐呵,一边又忍不住有些感慨。
在他的记忆中,他和赫伊莫斯是争锋相对的死敌。
赫伊莫斯是一个很可怕的家伙,同时也是一个极为倨傲的家伙。
哪怕是在身为王的卡莫斯王兄、乃至于神像之前,他也不曾见赫伊莫斯低过头。
赫伊莫斯很厌恶他,他能感觉得到,那个人看着他的眼神总是带着极大的恶意,阴冷得可怕,像是一头随时随地都藏在阴影里盯着猎物的鬓狗,只要他稍微露出破绽就会扑过来撕咬他的血肉,毫不留情。
他们两人几乎没有单独相处过,每次见面,都是在各自下属地包围下,彼此警惕着,远远地看着对方。
所以,此时此刻,和这个人离得这么近,而且这个人竟然还跪在他身前,让他有种非常不可思议的感觉。
伽尔兰一直都觉得,这个人,别说像这样单膝半跪在他身前了,哪怕是在他面前稍微低点头,那都是只有做梦才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其实他现在是不是在做梦呢?
正在深思着这个很有可能的问题的时候,伽尔兰突然听到对方开口说了一句话。
“会疼?”
少年变声期的声音虽然嘶哑不好听,但是语气是温和的。
一听这种温和的口吻,伽尔兰顿时浑身一个激灵,只觉得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不不不——这不对劲——
骚气预收我靠天生媚骨爆红娱乐圈穿书沙雕预收我靠主角说台词暴富俩都求收本文文案林临穿书了系统说,这是一篇霸总文,而他穿的身份是替身男配,戏份只占全文5,走完剧情余生便可随便浪系统等剧...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
我的室友很不对劲。她每天总是晚出早归,偶尔还夜不归宿,每次出门手里都提着一个箱子。我怀疑她在干违法勾当。...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