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清风不置可否,他对高耀祖一点都不了解。
虽然途中出了些小波折,但是魏氏婆媳还是顺利地到达了京城。
一家团聚,有说不尽的贴心话,道不完的家常。
高耀祖看出来他不在家这许多日子,妻子和母亲更加和睦了。
他对妻子笑笑,觉得妻子做的不错。
魏氏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晚间用饭时,让新买的丫鬟前来伺候。
然而,高耀祖连看都不看那丫鬟一眼,一个劲儿地给母亲布菜,问母亲身体如何,在家可好之类的。
魏氏有些得意,又有些悻悻,罢罢罢,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小别胜新婚,何况本就在新婚内,夫妻夜间私话。
叶明珠主动提出,自己将老家的铺子全给盘掉了,还带着歉意道:“相公若是不喜欢,那就在京城盘个铺子,请人帮忙打理,我还是在家学习一下女红针黹才是。”
见妻子不再抛头露面经商,高耀祖欢喜还来不及,又怎会怪罪?他矜持地点点头:“嗯,这种事,交给叶叔打理就好。
倒是你的字,练的如何?”
叶明珠嗤嗤地笑:“明日给相公看了,不就知道了?”
……
高家在京城定居下来,还要帮高耀祖疏通请客,到处都要用钱。
叶明珠用起自己的嫁妆毫不吝啬,全力支持。
魏氏看在眼里,觉得果真如老神仙所说,这儿媳妇儿是家里的福星。
还在和叶明珠议亲的时候,魏氏得病,就是叶家出的钱;后来高耀祖读书访友进京赶考所有支出,都是叶家所出。
仔细想想,好像一直都是叶明珠在贴钱。
虽然说,叶明珠嫁到高家,就该为高家打算,但魏氏还是有些心虚。
她想,她要待叶明珠更好一些。
高耀祖的补缺下来了,是在京城,多亏了他的恩师梅翰林。
高耀祖算是在京城扎了根。
梅翰林听说高耀祖的妻子是个商户女,有些替他不值。
但当他听说叶氏是在高耀祖一贫如洗的情况下嫁给他时,点了点头,说道:“那倒不错。”
少许,他又叮嘱高耀祖:“古人云,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你可要好好善待叶氏。”
高耀祖点头称是。
如今叶明珠的字渐渐有了风骨,绣花也似模似样了。
她人聪慧,又肯下功夫学,一心想变得更好。
以高耀祖挑剔的眼光看来,妻子虽不能完全令他满意,但大致上也不错了,比那些虽为闺秀,却将才情与容貌传得人尽皆知的女子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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