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便似嫦娥离月宫”
“……”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金珠儿的番外(算是)含一点第一人称,字数比较少。
忘记说了,回来补一句:
诉苦大会,是□□历史中确确实实实行过的制度,这个制度我觉得很有意义所以就在此借用一下,大家也可以自行百度了解一下这个制度。
并不只是明面上简单的倾诉而已。
第28章金珠儿的往事
我没有名字,生来就是个乞讨的命,还得幸亏生我那一对夫妻重男轻女,一生下来就把我扔了,要不然再养养,样貌长出来,说不定就是当窑姐的命。
十几两银子一卖,不就有钱活下来了吗?
其实也不全像导演拍的那样,我自己意识到要有一技之长才自己把自己卖给了戏班子。
而是那天在妓院门口行乞时挨了嫖客一顿毒打,那“妈妈”
来赶我,见我是个女儿身,擦了脸一瞧,眼睛都亮了,摇钱树啊!
就要把我拉进去。
那眼睛一亮,在我后来的日子里,见过许多次。
都是饿狼,吃人不吐骨头的饿狼。
我拼了命的挣扎,要跑,这才误打误撞进了戏院。
进了戏院也难熬,我年纪太大,骨头硬,连身段都是师父打着压着才慢慢练起来的。
那正红的花旦也是混蛋,生怕我一个愣头青抢了她的宝座一般,时时磋磨。
戏班子里,想折磨一个人,那可太简单的了。
压腿时说你压得不够低,那脚上来就踩。
顶碗时说你动了,然后就罚站个俩时辰。
就连吃饭也生怕你胖了,一顿就那么点,喂老鼠都不够吃的量。
我那时以为这就算是苦的了,到底还是年纪小不知世事。
有时候还真的是好笑的,大家都是戏子嘛,玩意儿罢了,何必互相刁难?
这一边小花旦在戏班子里磋磨我,另一边有什么达官显贵瞧上这位小花旦了,她就得去作陪,说白了也就是个高级点的窑姐。
她瞧我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家,大抵就心里不悦,硬生生把我骗去了那狗官的房间。
我哪里不知道那是什么地狱,只是她压着我,我不得不去。
疼啊,真的是很疼的。
我那会才十三岁出头,葵水都还没来,就伺候贵人了。
还不止一个…
那狗官玩的尽兴,又叫他属下一起。
我那一整个晚上都没走出那个地狱,后来是班主来接的我,我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被子也没有,光裸着躺在床上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没了,就只剩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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