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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姆洛知道自己并不是纳粹,他也不想舔墨索里尼的屁股,他更清楚意大利军队里他那帮子浪漫主义中毒的同袍和脑满肠肥的长官们都是战五渣。
如果在1940年,美国公民布洛克?朗姆洛没有离家出走,而是去了山姆大叔的征兵处报道,那么现在他就会是胜利者,就会扛着加兰德步枪神气活现地守在铁丝网外,而不是撅着屁股蹲在角落里,双手抱头——也许这就是所谓选择、或者命运,没有对错,没有英雄,只有胜利与失败。
从想通的那一刻起,朗姆洛血管里最后的天真幼稚也烧成了灰烬,他开始用一种无情的目光打量这个世界,开始变得冷酷而毫不动摇。
到了1943年底,他已经离开了战俘营,重新穿上了美军制服,只不过隶属于没有番号的特别行动部队,专做那些不能够放在台面上去讨论的肮脏勾当,特战队的成员们都没有名字,只有绰号和编码,而他的个人标志是纯黑底色上一个骨白色的叉。
——在意大利,当你做选择题的时候,画一个叉才表示肯定;而在美国,这一切恰恰相反。
你看,这正是他的前半生。
日历翻到1945年,现在连傻子都知道战争的结束只是时间问题,而朗姆洛在特战队里也混得如鱼得水,他现在是队长了,统领着一群隐姓埋名的连环杀人犯、离家出走的伯爵家小儿子、还有从军法处死里逃生的黑鬼。
他们是暗夜里的咆哮突击队,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双手沾满鲜血,永远不会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姓名,他们每个人做的那些事儿都够上十次电椅和一百次军事法庭。
但朗姆洛却很满意当前的生活,他从不考虑战争结束后自己会如何,反正你也不能保证下一颗子弹不会要你的命,所以想那么多干嘛呢?
就在那一年,他遇见了巴基?巴恩斯。
他已经忘记那具体是个什么任务了,总之不是暗杀就是战场肃清,或者是为航空炸弹作目标引导,为了把某个躲藏在大群平民中的混蛋送上天——当然,和那些平民们一起——诸如此类,太阳底下从来没有新鲜事。
不过那个任务很重要,难度又不低,所以上头给他派来了一个陌生的狙击手。
“我不同意!”
他拍着桌子,对他的负责人咆哮,“我的人是最好的,我们已经为这个任务合练了十天,不可能为个空降的小子重新磨合队伍,时间已经不多了。”
“听我的,Cross,”
负责人用他的代号称呼他,试图摆平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时间太紧,上头才不会派他来你这儿,想要他的队伍多得数不清,而他还有自己的一摊事儿要忙,他的长官很少批准让他离队。
我承认你的人是最好的,但他比最好还要好,他是个传奇。”
负责人的说辞果然引起了朗姆洛的兴趣,“那他是谁?”
他问。
“你不用问他是谁,任务结束后他就会消失,他不会在任务记录上留下任何痕迹,也绝不会再一次与你们合作,他就是战场上的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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