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做你的老大,从一开始我就和你说过,我不需要手下。
当初我把你留在我的身边,从来都没想过要将你当做手下对待。”
周笙白承认,他当初把丁清留在身边,是有些好奇和逗弄的心思的,同时他也想看看,这世上是否真的会有一个人,心无旁骛地只想跟随他,当真不介意他的与众不同。
后来那感情就变质了。
喜欢来得突然且汹涌,周笙白的过去人生里从未被人如此肯定过,她看他的每一个眼神都在发光,真挚且炽热,他很难不在这样热烈的追逐下深陷失控。
“可……可我一直都叫你老大,我、我以为……”
丁清有些没扛住周笙白突如其来的认真。
顿了顿,她才道:“我以为你允许我叫你老大,便是将我当成手下了。”
“无所谓称呼,你想叫我什么都可以,我以为这样的称呼只是你我之间的小情趣。”
周笙白突然有些恨铁不成钢,他甚至开始反省过去,他当初又是如何能笃定丁清对他的喜欢的?
小疯子不开窍,甚至还用什么老大手下的关系拉远他们的距离。
她的事于他而言从来都不是麻烦。
周笙白帮她开窍:“你想知道我这次去云川城找周椿,是为了让她做什么吗?”
“什、么?”
丁清呼吸都停了。
周笙白的眼神叫她心跳得有些快,脑子里一团浆糊,好似昨夜的雷劈在脑袋上的延迟反应,现下反而一声声轰隆隆地炸毁了她的一切理智。
这本是他想了很久,却尚未达成的事。
从沧海城被上官家的人摆了一道,丁清追上来,拥抱亲吻满身是黑羽的他时,周笙白就在想这一刻了。
“我要她叫你舅母,我要娶你。”
这句话轻飘飘地被他说了出来,其份量却让丁清久久不能回神。
“我本不想告诉旁人的,从沧海城回来之后,我想省去那些俗礼,和你在窥天山永远住下去。
后来带你来拜天冰山,除去问雪姻一些话这类琐事,更多是怕你在山上太闷,带你散心,本打算过两日回窥天山前,我去镇上买对龙凤蜡烛,一盏酒。”
周笙白望向丁清,他就差把心掏出来给小疯子看了。
她有时极其聪明,可有时却笨得厉害,话不点破,她总能想歪。
其实丁清的脑海里飘着的,还是周笙白对她说的那第一句,份量足矣将她毁灭般,以至于他后来说的那些简陋办一场婚事,丁清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从不相信会有人真正喜欢她。
当年的赵煊隐藏得多好,丁清甚至将自己的死穴血淋淋翻出来给他看了,那个说要娶她的人,最终还是要了丁澈的命。
丁清以为周笙白对她的喜欢,就仅仅是喜欢罢了。
就好比有的人喜欢古董花瓶,有的人喜欢珍珠美玉,有的人喜欢一条听话的狗、乖巧的猫,那也都是喜欢。
她从不曾想过,自己对周笙白究竟有多重要,她只知道,周笙白对她很重要。
丁清总把自己放得很低,她从不真正去珍爱过自己。
周笙白不喜欢她这样,他不喜欢她对他下跪,他不喜欢她总让自己设身于随时会灰飞烟灭的危险之中。
所以他不让她跪,他愿意给足她随心所欲的空间,而他在背后看护她。
他想让丁清知道,这个世上是有人会爱她的,她那么招人喜欢,所以她必然也要喜欢自己,爱护自己。
周笙白见她还傻愣着,不禁苦笑,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为她放弃了什么,下了多大的决心。
“我不想坐以待毙,清清。”
周笙白玩笑似的捏了捏丁清的脸,说出的话却极其认真:“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娶你,你是我周笙白的妻,且看那永夜之主有无胆量堂堂正正走的到我的面前。”
丁清终于还是将白瓷勺子捏断了。
细碎的白瓷割破了她的指腹,周笙白将她的手捧起来,小心翼翼擦去她指尖上的血液,眼看着这具特殊身体的伤口在极快的速度下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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