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大胜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
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
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
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
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
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
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
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
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
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许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成情满四合院中,许大茂的弟弟,而且还是个即将被开除的物资科临时工。...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成了皇子是好事,可秦子轩发现事情好像有些不对,贾宝玉是个什么鬼,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又是什么鬼,小皇子抬头望天,摸了摸小狐狸的头,突然感觉有些淡淡的忧伤o╰o我的完结文洪荒之人皇不好当,红楼之...
快穿之女配只想搞事情快穿三千小世界做任务,作为炮灰女配,她只想搞事情...
日更,下一本预收纪总的猫祁宁和楚云婧从小一起长大,一同上学毕业工作,她们几乎贯穿对方的前半个人生,甚至约定好年老之后一起坐在养老院的院子里晒太阳,存在于彼此深刻的记忆中。一直以来都无话不谈,可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