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初遇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边,聚骑千余人,袭开平。
后世的史书上,对大明和北元的边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几笔,除非是北元到大明来杀人放火抢粮食,或是明军进入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否则,史官绝不会过多的浪费笔墨。
华夏语言博大精深,说话办事写文章,自然是越简洁越好。
一言两语便能叙述清楚,自然大善。
对屯守开平卫的边军来说,这场战斗和以往发生过的没有多大区别,无非是你杀我我杀你,杀死了鞑子就是战功,被鞑子杀死就算玩完。
抚恤金和安置家小什么的,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向来是个含蓄且隐晦的问题,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来乍到,心理准备不足,初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奔腾的战马,喷溅的鲜血,手脚不自觉的冰凉。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何等的残酷与血腥。
从城头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骑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露出锋利的獠牙,试图从大明边军屯守的卫所撕开一道豁口,冲入其中大肆的抢劫杀戮。
这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冲突,自久远的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时间。
被赶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坚强的意志以外什么都缺。
偏偏大明皇帝认死理,动不动就派兵到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还死活不开互市。
若是抓到胆敢往草原贩卖“违禁品”
的商队,更是只一个字,杀!
为了生活,就算对面是燕王和宁王等几个狠人,北元贵族和骑兵们也必须重操旧业,抢劫!
抢人,抢粮食,抢牲畜,但凡是能抢的,一样都不放过。
逮着机会就抢,抢完就跑。
跑得了算胜利,跑不了就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元骑兵和大明边兵思考的方式和某个时间段的脑回路,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邻居大多在秋季时兴兵来犯,无他,正赶上麦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体壮。
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有这一体会的不只是北边的邻居,屯守在开平卫的边兵也发现田中的出产越来越少,每年的节气也越来越不正常。
往年开垦出的农田根本不够卫所上下支用,更多还需依靠商人从外地运粮。
由此,便不得不称赞洪武帝的先见之明,若无《开中法》用盐引吸引商人,恐怕边防卫所的官兵吃饭都成问题。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后,开中法也和卫所制度一样逐渐崩坏。
豪绅,勋贵,甚至是饱读诗书的官员,都是其背后的推手。
此时的人不知道有个叫做“小冰河时期”
的学术名词,只知道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
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
,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
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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