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便有一个身穿儒衣,一脸儒雅之相的中年男人跟着邺南走了进来。
他的目光在众人的脸色梭巡了一番,最后落在了邺沛茗的身上,随即朝她躬身作揖:“孙良朋见过邺将军。”
邺沛茗看着他的眼神也带着探究,嘴角挂着笑,缓缓地问:“你认得我?”
“我并非认得邺将军,只是这里众人,只有邺将军气质卓然,令人一眼便能从中辨出。”
孙良朋不疾不徐地说。
“这马屁拍得倒是好。”
黄土六笑嘻嘻地说,周家和瞪了他一眼,“不到我们说话时便别说话。”
孙良朋淡淡一笑:“这并非拍马屁。
我听闻邺将军年少英才、外貌俊朗,气质卓然、处事泰然。
在程乡一战中,仅凭九千兵马便抵抗住了贼军的六万兵马,说明邺将军是一个颇为睿智,而眼神锐利之人。
而在顽强抵抗贼军、苦守程乡之际,邺将军不急不躁,部署和行事都十分稳妥,说明他是一个沉稳内敛之人。
纵观在场之人,要么便是喝酒喝得面红耳赤、双眼朦胧之人,要么便是眼神一直不定地乱飘之人。
而能结合以上的特点之人,便只有一人罢了。”
虽然马锋坐的是主位,可是孙良朋一眼看过去便看见了在场中唯一一个没有看他,并且喝酒也是不疾不徐,十分沉稳的邺沛茗。
再观其面相,他便确定那才是他要见的人。
邺沛茗终于笑了出来,不过却是赞赏的笑。
她起身,道:“先生不愧是参谋,心思果然细腻,思维也敏于常人。”
孙良朋微微诧异,而众人也诧异地看着他们。
邺南问:“哥,什么意思?”
“这位先生仅凭从他处听来的程乡的一战,便能推断我的行军布防如何,说明他也是个常年在军中行走之人。
而他文质彬彬却和韦参谋一般肤色,说明他也是个常年呆在外面的人,不过却不是干体力活,而是干脑力活。
有这等眼色和心思,当体力活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孙良朋恍然大悟,他无声地笑了一下,道:“将军慧眼。”
“那你来见我,所为何事?”
孙良朋也不掩饰,直言道:“将军刚任刺史,想必还需要人手。”
“我的身边倒是还需要一位上佐,替我打理州府的琐屑事。
若是先生不嫌它官小杂事又多,我倒是可以安排先生的。”
邺沛茗点点头。
孙良朋想了一下,道:“如此便先行谢过将军了。”
“你若是还未有住处,不妨先到衙署,在那后面有原本的刺史所住的宅子。”
邺沛茗说完便又让邺南领他过去了。
马锋私底下问邺沛茗道:“公子,你为何要收下他?”
“有用之人,为何不用?”
“既然公子觉得他有用,为何只给他当一个上佐?”
邺沛茗道:“不然呢?军中已有一个韦叔瑜,若我当着韦叔瑜的面将孙良朋招入麾下,韦叔瑜会如何想?”
马锋一震,道:“公子的意思是,韦叔瑜如今还不敢说能为我们所用,所以要先将他钓住了。
日后韦叔瑜成了我们的人,便再无顾虑?”
邺沛茗没说话,马锋又道:“不过公子可真厉害,竟能瞧出那孙良朋也是个参谋出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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