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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数不尽的相遇,都是在宴席上,他是万众瞩目的花魁,她是众多宾客中的一个,她不知道他是压根没看见自己,还是看见了,却视而不见。
她是傅家的长女,从小被家族当做接班人悉心教导,她天赋异禀,九岁就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十二岁她一手扶持起来的店铺已经年收上百两黄金,十四岁整个圣地的生意人便都知道了这位傅大姑娘,连官员贵族都有不少人投来橄榄枝,意欲拉拢,每年清明祭祖时,她都可以坦荡地跪在祖宗祠堂前汇报自己这一年的业绩,她一直牢记着祖训,无愧于心。
同时,她也记着,母亲曾教导过她,作为一个生意人,感情乃是大忌。
做生意,要精通人性,自己却不能太有人性,要利用感情,自己却不能有感情。
她一直记着呢,她一直做得很好。
所以,对孟流光一见钟情时,她没有出手,孟流光在欢场沉浮时,她没有伸出手来拉他一把,孟流光脱籍从良,嫁为人夫,她也只是默默看着。
她这种人就是,虽然喜欢他,却不肯为他付出一点点,不肯为他做一件事,甚至不会让他知道她喜欢他。
她的喜欢,是一场默然无声的自恋。
甄怜回到厨房,看了看天色,快到做晚饭的时候了,他便生起了灶台内的火,怔怔地拨动着火舌。
对于一个连字都不识的人来说,他甚至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感情,他只知道,前年的某一日,也像今日一样,傅可笛来店里跟母亲说话,他冒着胆子,偷偷从门帘后面看了她一眼,就一眼,他梦了她半年。
知道自己喜欢她,是很后面的事了,几乎是在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跟傅可笛的差距,她是高高在上的傅家大姑娘,整个圣地商场的幕后操盘者,而他只是一个小老板的儿子,只能躲在门帘后偷看她一眼,他是那么地清醒,又是那么地无望。
甄怜将柴火扔进火堆中,宛如将自己不合时宜的情丝烧成灰烬。
而他当然不可能猜到,他默默无语、毫无指望深爱着的人,也在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着另一个人。
世间情|事,无外乎此。
八月下旬,孟流光亲手为甄怜披上喜服,扶着他的手,送他出了门,外面鞭炮声震天,唢呐声喧嚣,甄母和甄晴都很高兴,只有甄父神色有些落寞,孟流光躲在门后,远远看了来接亲的那位三小姐一眼,看上去倒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挑不出错来。
可是孟流光心中总有一股难言的悲伤,他避开众人,独自去了甄怜的西厢房,那里变得空荡荡的,甄怜将他常用的东西都拿走了,但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他的包裹就像他这个人一样,不起眼,不占地方。
可是他只有十三岁啊。
孟流光缓缓坐在甄怜的床上,只觉四周的空气仿佛有一种催人泪下的魔力。
那夜,孟流光半夜起来上厕所时,路过甄父的房间,发现灯亮着,甄父一个人坐在窗边,缝补着衣服。
孟流光敲了敲窗子,说:“父亲,这么晚了,明天再缝吧,不然对眼睛不好。”
甄父道:“没事,你不用管,你去睡吧,我很快就弄完了。”
孟流光道:“您缝什么呢?我帮您吧。”
“不用,我自己来,这是怜儿小时候穿过的衣服,我那时候偷懒没缝,一晃他长大了,穿不上了,我就把这些衣服收拾起来了,刚才刚好翻出来,就想着给缝了吧,以后你们的孩子也能穿。”
孟流光在窗下站了一会儿,悄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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