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安,我的弟子,你的绯闻女友,红发的安,回来了。”
--------------------------------
安,孤儿,今年….大概十七八岁了吧。
别这么看着我,她是亚当收养的孤儿,上次见面还是七八年前,巫妖对岁月本来就不敏感,好多年不见,我能够知道大概的年龄就不错了。
至于绯闻女友之类的,只是个玩笑而已,当时还是萝莉的她,看着我们哥两好抱怨没有女友互损,居然说看我可怜,长大了要嫁给我,于是,巫妖罗兰那个还个恋尸癖女友,就沦为了一个总是被反复提及的笑柄。
“别开玩笑了,交给安??你确定第二天硫磺山城还有剩?”
安是个怎样的家伙?大概一句话形容吧,熊孩子!
!
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
当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正在给我的骨头上保养油脂,那可是混入了盐泽蛇牛油的高档货,正当我为被擦的发亮的头盖骨高兴的时候…….
“哈,射门!”
一声带着童音的大喝,眼前的风景飞退,眼前的视角不断打转,那天,我才知道,就算是巫妖,脑袋转的太快,也会昏眩欲死的…….
后来,我的脑袋就飞出了几英里,无头的身体,吓哭了无数的路人,才找到掉进垃圾桶的脑袋……
即使没有嗅觉,在那个下午,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虫恶心的够呛。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当时才六岁的安,正在痴迷与我“发明”
的足球运动,当时她最喜欢的,就是跟随生物的本能,就是看到圆的,不管是垃圾桶还是路上的小猫小狗,然后一声大喝,一脚踢出去。
而巫妖的头盖骨也是圆的,当时擦的反光的脑袋和白球又颇为相似……
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也不会和孩子斤斤计较,但貌似,对方却爱上了那大力抽射的“脚感。”
“那些皮质球是给娘们踢得,力气一大就散架了。
骨头叔的头骨满是魔力的感觉,比那些没劲的球有趣多了,踢起来特别带感哦。”
至此,我对熊孩子那天真稚气的笑容深恶痛绝。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她的攻击毫无征兆不说,居然好无恶意,而我身上的防护法术,大多以恶意为启动条件…….于是,在我重新编写了防护魔法之前,那段日子,真是不堪回首呀。
于是,每一次见面之时,就成了一场灾难。
在那些日子里,我往往只听到那标志性的招呼“嗨!
骨头叔”
,然后眼前的视野飞退,天地旋转,360度回旋,然后准确进洞……
我会如此讨厌熊孩子,也是自此开始的。
而后,当打击乐和说唱歌手流行之时,这熊孩子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带着魔力的骨头,是最好的魔力鼓棒材料,可以附带嗨翻全场的魔力共振效果……..
而最高级的骨类魔力材料,除了龙骨,就是不死生物的终极——巫妖了。
好吧,她的乐队“骷髅摇滚”
的确震撼了这座城市,但若是作为乐器还不是一员,被称赞肋骨的音色出色,我又怎么高兴的起来。
当她从故事书中听说了冰雪城堡和凛冬群山后,居然异想天开的搞个个以骨头为主题的雕塑艺术展。
“我们这里没有冰雪,只有硫磺….但大量的硫磺是有毒的,不过,我们也是著名的亡灵之都,用亡灵来做雕塑吧!
我的艺术细胞正在熊熊燃烧。”
当这丫头离开这座城市,到外面去祸害世界的时候,整座城市都陷入了狂欢之中,而最高兴的,恐怕,还是城东区被她祸害的够呛的亡灵们了。
无头骑士马球大赛、骷髅舞王选拔、女妖的“我是歌王”
,她对亡灵完全没有正常人应有的恐惧,整个东城区,被她搞成了一个以死亡为主题的亡者乐园。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陈安穿越到修仙界,修行天赋极差,卡在炼气三层多年无法更进一步。眼见修仙无望,他选择重归平凡,娶妻生子,享天伦之乐。结果成亲当晚,却连夜重返仙途。因为他惊喜地发现,娶妻生子竟然就是自己的成仙之道,能直接少走几千年弯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成仙从娶妻生子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成仙从娶妻生子开始...
路人甲目露怜悯之色真可怜,年纪轻轻就得了白内障。我的视角有三百六十度路人乙神色惋惜真可惜,长得这么帅却眼神儿不好。我能看到一公里以外路人丙摇了摇头,扔下几块硬币离开了。...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adquo听说...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恋综再见,恋人开播,观众们惊奇的发现陈文瀚的前任竟然都是娱圈天后!于是前任定律诞生了。想火吗?去跟陈文瀚谈恋爱吧!想大火吗?去跟陈文瀚结婚吧!想一直火吗?去跟陈文瀚生个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