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信三人都劝王臻华乘马车返回,但王臻华有心访访民情,中午来得不巧,晚上提前过来,就是想看看是她的推测有误,还是山阴县百姓另有隐情。
不过,王臻华打探消息之旅并不顺利。
街上的行人不比大中午的时候多,大概也就是从一条街上一个鬼影儿没有,到一条街上有那么三四个人,步履匆匆买上东西,买好了就直接回家。
王臻华在街上晃了半天,没问出一个有用的消息,不由有些沮丧。
她打量了一眼身上的衣裳,不是丝绸,不是绫罗,只是当地百姓穿的普通布衣,身上一个值钱的玉佩玉簪都没有,连重砚也被她一早赶回家去,按说打扮很融入当地百姓了呀,为什么还是一个消息都打听不出来?
渐渐天色黑了,路上人更少了,街上空荡荡的,一览无余。
王臻华叹口气,明天再想别的办法罢。
正走着,前面传来一阵梆子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声音越来越近,王臻华一抬头,就看到一个老汉,佝偻着背,很有节奏地敲着梆子。
老汉看到王臻华后,很是惊讶,手忙往外摆,赶道:“后生,咋还不回家?小小年纪的,不想要命了啊!”
王臻华顿时一精神,“老爹,为什么晚回家就是不要命了?”
老汉就着月光瞅了瞅王臻华的脸,“怪不得,后生是外乡人吧!”
老汉左右看了看,小声道,“晚上有女鬼抓人呢,你要是想活命,就赶紧早点回家吧!”
“女鬼?”
王臻华失笑。
“你可别不信,咱们县里头多少傻大胆,一个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结果最后不都是被女鬼抓走吸干了。”
老汉叹着气摇头,“都没了,都没了。”
“那老爹您怎么不怕女鬼?”
王臻华问道。
“人家女鬼喜欢的是年轻力壮的后生,而且最好是识文断字的,老汉巴掌大的字都认不得,老得半只脚都踏进棺材了,女鬼才看不上呢。”
老汉倒是一笑。
“多谢老爹指点。”
王臻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老汉慢慢敲着梆子,拉长的调子在空旷的街道中回响
若真如老汉所言,女鬼神通广大,随便一眼就能认出谁读过书,谁目不识丁,那女鬼也一定能辨认出来,她不是什么后生,而是个姑娘,自然不在女鬼的狩猎范围。
若是女鬼连这都辨认不出来,恐怕也没什么本事。
再说王臻华在前世枉死之后,不也算一只鬼吗?真要比起来,她这只鬼有能耐借尸还魂,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比这位只能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女鬼强?
王臻华一边思量,一边往县衙的方向走。
山阴县不大,路线也清楚,王臻华中午驾马车走过一次,下午在县衙就看过本县地图,对县里的路早就铭记于心,看到前面的丁字路口,心知拐过去再直走一段就是县衙,不由加快了脚步。
前面一阵风吹来,王臻华怕被沙子迷住眼,忙举袖挡住脸,不一会儿,风就停下,王臻华放下袖子,正欲抬脚往前赶,就看到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出现在前方。
王臻华不由一愣。
就见那白衣女子临风飘了过来,唇边含笑,眼神魅惑,身段婀娜……身后是无边沉沉夜色,更透出了几分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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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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