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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摇摇头,“没合适的,宁缺勿滥。”
我笑。
他却认真严肃,“我的兄弟,当然要以我为榜样。”
我还是笑。
“笑什么?你以为谁都像你,稀里糊涂就找一个凑合。”
我不笑了。
静默横亘。
好一会儿,他低低开口,“对不起。
我以后不说了。”
“我不是生气,”
我过去揉揉他头发,“我是后悔……高铮,我如果早几年遇见你就好了……”
他没说话。
我在心里掐算,若要时间倒退到我认识初恋之前,那时我二十岁,那他就是十七……呃,一大学女和一高中男谈恋爱,的确不太现实。
怪不得他不接话。
今天没有穿堂风,屋里燥热,他光着上身,线条如猎豹般矫健俊美,光滑的额头,服帖的耳鬓,直展的锁骨,精瘦的肌肉,汗珠一路密布,说不出的性感。
他这模样我已见过不只寥寥几次,却仍能毙得我甘心做鬼风流。
我拣起他脱下的汗衫,“你有肥皂么?我把你衣服洗了吧。”
其实我不会洗衣服,就连内裤都是攒一堆扔洗衣机,我抽屉里的内裤少说有三十条。
大学住校时,每周末回家我都能拎回去一大包衣服,后来这也成了我和沈东宁吵架的原因之一。
可我现在却主动提出给他洗衣服,我就是乐意,我心甘我情愿。
高铮去厕所拿出一块皂给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没专门洗衣服的皂,就这一块,洗手洗澡都用它。”
他的劲头让我不太明白,“你这么高兴干什么?”
“你亲手给我洗衣服啊……”
我们都是如此容易满足的人。
他给我打首诗,我就进砂似的流泪;我给他洗衣服,他就吃蜜似的兴奋。
爱情,如此浅简,如此深刻。
他又补充,“我看着你洗行不?”
我“嗯”
,其实心里念叨,但愿你也不会手洗衣服,这样你就看不出我的破绽了。
我接过皂来,一股檀香,是老牌的檀香皂,通常只能在本土超市最不起眼的货架底端才找得到,一如他的酸梅晶,他的老枕巾,他的白汗衫……还有他本人。
高铮是个老套的人:第一次跟我搭讪时用的言语,第一次被我羞辱后的愤离,第一次约我写的字条,第一次吻我时的生涩。
可我就是喜欢这个老套的人,揪了心地爱惜,丢了肺地沉溺,让我给他洗一辈子衣服我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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