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懿沉吟,假装百无聊赖地问:“那他原来是什么样?”
“生人勿近,”
李怀瑾斟酌了一下措辞,“或许应该说是女人勿近,无论美女丑女,金发碧眼还是黄皮肤黑头发,一概敬而远之。”
辛懿想起了初进菲比斯的时候,庄景安的态度,算得上高高在上、颐指气使。
那会……他大约是讨厌她的吧,可是那一夜他们居然险些就发生关系了,这真不知她是哪里入了贵人眼了。
“你认识庄景安的时候他多大了?”
李怀瑾抿了口茶:“快要二十二吧,他不是高中毕业出国读书,是被公司送出来进修培训的。”
“菲比斯吗?”
辛懿问。
“不是,那会儿菲比斯应该还没成立吧,是另外一家跨国公司。”
李怀瑾说,“当时他跟我同宿,我第一眼见着他真的觉得特想不明白,一跨国公司就那么缺人才吗?硬要送个看着跟地痞流氓似的半大小子出来进修编曲?”
辛懿失笑:“多像地痞流氓?”
她想象不出来……就算庄景安真是个地痞,在她看来也得是个雅痞,哪儿能真是赤膊上阵的类型?
李怀瑾想了想,比划了一下:“喏,刘海盖过眉,青黄不接的,大概是有些日子没染了,发根都黑了。
然后来学校报到的时候,连换洗衣裳都没带,背心裤衩背了把吉他就来了。”
辛懿脑海里浮现出杀马特造型的庄景安,简直要笑出声。
“是一把圣马拉KL10的木吉他?”
李怀瑾愣了下,点点头:“……好像是。”
那也是她参赛的时候,庄景安借给她使用而引来叶展眉吃惊的那把吉他——居然真的是曾跟着他走南闯北的老伙计呢。
辛懿抿嘴笑笑,一点点小满足爬上心头。
“你想想,学期过了一半突然塞进来一个新生,居然是个满头黄毛背心裤衩的臭小子也就算了。
进宿舍第一个动作是把琴放在床头,第二个动作居然是从夹层里掏出一把,又一把,那——么多现金塞在枕头下……”
说到这里,李怀瑾忍不住扶额,“我嚓!
你能想象我当时心头跑过一万头草泥马的心情吗?”
见李怀瑾满头黑线的模样,辛懿终于端不住了,笑得眼泪汪汪。
看着少女笑得面颊殷红,泪花满眶的模样,李怀瑾不得不承认庄景安终于动了凡心,不是偶然,这个女孩儿有种动人心弦的真实感。
他叹了口气,说:“……后来才听说,他是在国内出了事,才临时被调出来的。”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