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瑾看手机,现在是一点半,还有一个小时。
叶淮生坐在门口的休息椅上,不走了,抬头看着钟瑾,“饿,没力气,没力气不干活。”
然后揉着肚子,一副我很瘦弱很可怜很无助的表情。
不远处有一条金毛,赖在地上不肯走,主人是个姑娘家,生拽活拉,那小赖皮干脆屁股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借用庞大的身躯力量欺负小主人。
此刻的某人真的蜜汁像那条耍无赖的金毛。
钟瑾叹了口气,从地上拿起鞋盒袋子,“我帮你拿吧,你想吃什么?”
叶淮生见她松口,焕发光彩般,从椅子上起来,顺过钟瑾手里的袋子,拉起她大步流星,“走,我带你吃好吃的。”
钟瑾:“?????”
没力气的人走的比狗还快?
……
下午的比赛毫无悬念,跳远又破了记录,只不过标枪不是叶淮生的强项,但也拿了银牌。
晚上学校不上晚自修,叶淮生包了包厢,大土豪又请客,403女寝几位小仙女全沾钟瑾的光去了。
出发之前,蒋小明和蚊子还有另外几个男生,五六个人都没回自己寝室,跑去叶淮生寝室溜达。
一打开门就看到中午被钟瑾踩脏的白色帆布鞋像失了宠的嫔妃被冷落在一边,而叶淮生手里正套着一双金光闪闪的运动鞋,简直亮瞎了蒋小明等人的钛合金狗眼。
“窝草,不是吧生哥,”
蒋小明道,“这鞋子也太拉风了吧!
肯定不是小学霸挑的,但是生哥你也太招摇了吧这颜色。”
叶淮生穿上鞋子,站起来走了几步,很是满意,“我挑的女人,品味都随我。”
众人:“……”
竟无言以对。
蒋小明:“这鞋子很贵的吧?”
叶淮生不甚在意,“她喜欢就行了。”
说这话的叶淮生可能忘记了,钟瑾当时是被谁气的,本来只是随口一说,然后当导购员掏出这么一双金光闪闪的鞋子时,叶大爷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了,事后悄悄对钟瑾说你帮我挑的鞋子,再难看也得喜欢,要给你面子不是。
分明一句暖心的话,放他嘴里用不正经的语气说出来,钟瑾的心情:……我谢谢你的面子哦。
蚊子狗腿范十足,“明天你换这双鞋子去比赛,保准迷倒一片妹子。”
蒋小明拍了一下蚊子的脑袋,“要迷倒妹子还不简单,咱生哥都不用穿衣服也能迷倒。”
叶淮生没在意这两个不正经的,抬脚扭了扭脚踝,“我给它们取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名字。”
“叫什么?”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