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身体健康和安危看得很重。
老娘和新民也一个劲地提醒我,有什麽事,喊他们做好了,千万不要自己逞强。
也不要喊外面的人帮忙,我看不到,万一碰到了坏人,我很吃亏的。
那麽,我大概,也成不了参天大树了。
老娘操心我的终身大事是有理由的。
她,如果我不出意外的话,总会比我先去,那麽到时候,谁来照顾她的宝贝儿子?而新民哥,有他自己的家庭。
工作,老婆,孩子,朋友,不可能随叫随到,尽管他是这麽承诺的。
只是还有谁,会像老娘和新民哥那麽可靠呢?
那麽,我还是需要依靠别人的了。
翻来覆去地想,想得我都头炸了,脾气一天大过一天。
我还算有理智,工作的时候不会迁怒,不过我的同事们有点儿被殃及,最倒霉的,就是始作俑者,欧鹏了。
但是欧鹏,并不是很敏感的人,他只觉得我有点儿喜怒无常,名堂稍微有点儿多了些。
他高兴,就顺著我,不高兴,就不露面。
而这,更让我烦躁。
总觉得,他并不那麽在乎我。
天热了,他给我买了T恤,粉红色的,同事们都说好好看,说衬得我面色漂亮极了。
我虽然不知道粉红色是什麽颜色,却也知道,这种颜色,一般是女孩子穿。
“no,no,no,”
阿标说,“骚包的男人也会穿呢。”
我很骚包吗?说不清楚。
不过我这人,无所谓,更何况,上班的时候还要穿外套呢,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就当,专门穿给欧鹏看好了。
第14章
脸上长疙瘩了。
天热的缘故,还有心急上火的缘故。
上火的原因,说不出来,也许还是因为欧鹏吧。
说老实话,这家夥,成了我的心病。
床笫之欢,变得频繁而火爆,好几次,我都要发脾气。
不喜欢他老是打我屁股的主意,又舍不得把这家夥驱逐出我的领土。
我很喜欢他,毋庸置疑。
越来越喜欢他,也是事实,因此,对他的期待和要求也在增加,可是,他并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
老娘帮我收拾床单,换上了麻将席,装上了电风扇,可是不管用。
就算楼层很高,就算自然风不错,我还是觉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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