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身体健康和安危看得很重。
老娘和新民也一个劲地提醒我,有什麽事,喊他们做好了,千万不要自己逞强。
也不要喊外面的人帮忙,我看不到,万一碰到了坏人,我很吃亏的。
那麽,我大概,也成不了参天大树了。
老娘操心我的终身大事是有理由的。
她,如果我不出意外的话,总会比我先去,那麽到时候,谁来照顾她的宝贝儿子?而新民哥,有他自己的家庭。
工作,老婆,孩子,朋友,不可能随叫随到,尽管他是这麽承诺的。
只是还有谁,会像老娘和新民哥那麽可靠呢?
那麽,我还是需要依靠别人的了。
翻来覆去地想,想得我都头炸了,脾气一天大过一天。
我还算有理智,工作的时候不会迁怒,不过我的同事们有点儿被殃及,最倒霉的,就是始作俑者,欧鹏了。
但是欧鹏,并不是很敏感的人,他只觉得我有点儿喜怒无常,名堂稍微有点儿多了些。
他高兴,就顺著我,不高兴,就不露面。
而这,更让我烦躁。
总觉得,他并不那麽在乎我。
天热了,他给我买了T恤,粉红色的,同事们都说好好看,说衬得我面色漂亮极了。
我虽然不知道粉红色是什麽颜色,却也知道,这种颜色,一般是女孩子穿。
“no,no,no,”
阿标说,“骚包的男人也会穿呢。”
我很骚包吗?说不清楚。
不过我这人,无所谓,更何况,上班的时候还要穿外套呢,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就当,专门穿给欧鹏看好了。
第14章
脸上长疙瘩了。
天热的缘故,还有心急上火的缘故。
上火的原因,说不出来,也许还是因为欧鹏吧。
说老实话,这家夥,成了我的心病。
床笫之欢,变得频繁而火爆,好几次,我都要发脾气。
不喜欢他老是打我屁股的主意,又舍不得把这家夥驱逐出我的领土。
我很喜欢他,毋庸置疑。
越来越喜欢他,也是事实,因此,对他的期待和要求也在增加,可是,他并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
老娘帮我收拾床单,换上了麻将席,装上了电风扇,可是不管用。
就算楼层很高,就算自然风不错,我还是觉得热。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吴一楠无意间看到老婆在自家楼下跟市委秘书激情拥吻,继而得知自己的副科长职位是市委秘书帮的忙,愤而跟老婆离婚,随之被撤职换岗,人生处于低谷之中。现场会上,吴一楠对刘依然产生好感,对她勇敢反抗和揭露领导...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这一年,美洲土著经受着残忍的掠夺,大清沉醉在康熙盛世中,俄国的彼得大帝东征西讨,英国光荣革命峥嵘初现!这一年,一个累死在工作中的小审计员穿越到了大清皇子—...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