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早市还没有上来。
成夕摸索着从温暖的被窝里坐起来,身边的夏东城咕哝了一句什么转过了身去,露出大半个光裸的背。
成夕咬着下唇看了夏东城半晌,轻手轻脚的起了身,替他将被褥盖好,然后轻轻的关上了卧房的门,看向客厅里电视柜上的手机。
夏东城身高一米八三。
走在街上绝对是回头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那种男人。
成夕和夏东城,大二开始,到现在为止,交往了两年零一个月。
成夕为什么喜欢夏东城?或许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夏东城曾经精辟的指出成夕看上的是他的色相。
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有两分姿色,成夕早已和他分手说拜拜。
成夕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
就像大话西游里说的。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成夕疯狂的迷恋夏东城。
喜欢这个男人的身高,喜欢他宽阔的肩膀,喜欢他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两个孩子气的酒窝,喜欢他叫她小夕时的样子,还喜欢他不经意间的一抬手一举足。
喜欢就是喜欢。
成夕的喜欢没有理由。
但是她还是想知道夏东城为什么喜欢自己。
夏东城双眼盯着电视屏幕,手上拿着遥控器,一边操纵那只蛊惑狼过关斩将,一边漫不经心:“喜欢你长的漂亮。”
好吧,这个理由她接受。
再接再励寻找自己的不足争取完善自我:“那你不喜欢我什么?”
夏东城回答的不假思索:“性格。”
成夕梳洗,化妆,盘头发,穿好衣服一边整理围脖一边拿过沙发上扔着的皮包准备往外走。
出门前眼睛不经意又落到了电视柜上放着的手机上。
成夕顿住了脚步,咬了咬下唇。
回头看了看卧室紧闭的门,犹豫挣扎。
2004年,诺基亚7610新鲜上市。
夏东城喜欢新鲜的东西。
于是成夕就用自己第一个月的工资加上家里给她预防紧急情况的钱凑在一起给他买了一个。
夏东城需要联系的人很多。
小学同学,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大学同学。
这个人的关系网错综复杂,好像他从出生到现在认识过的人联系就没有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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