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呢,如果我真的能活到纽约港,那时候曼哈顿将会有三万名观众跑过来围观我。
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我的话,哪怕我不是流浪汉,而一名体面的贵族小姐……还是没有人会相信。
我往口袋里掏了掏,幸运的是我那破口袋里装的口琴竟然还在。
这是我从一个落魄的街头卖艺者手上赢回来的,我说我能转一百个圈不带停止,他死都不相信,所以我就赢走了他的手里的口琴。
他吹得实在太难听了,我真是受不了才将这个可怜的乐器从他手里抢回来。
我试着将口琴含在嘴里试吹几下,口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挑剔地皱起眉头,将口琴使劲往空气中甩了甩,然后背着栏杆慢慢顺着铁条坐到甲板上,双手抓住口琴,放到嘴里运用气息吹奏起来。
断断续续的音调一开始不成形,我慢慢地寻找到音调的旋律,闭上眼睛,嘴唇与乐器亲密地接触到一起。
这架口琴已经很破旧,可能是德国和来的产品,我有时候会停下来清哼几句,然后重新又从第一句开始吹奏。
我似乎忘记自己在船里,而回到我的舞台上,我的身体柔韧得像是五线乐谱上的音符,随着席琳迪翁天籁般的歌声而起舞。
海上的微风从我身后的栏杆吹拂而来,我倾听着口琴的旋律在头顶上随着桅杆上的旗子飘扬。
有什么会比在泰坦尼克号上吹奏我心永恒更加的适宜,回味着那个加拿大女歌手的歌声,我慢慢地编制出口琴版本的我心永恒旋律。
如果可以,我想一直吹奏下去,背对着海洋,就让这艘巨大的邮轮因为我的口琴声而停下,永远地停留在这安静的一刻里。
我心永恒。
第5章打赌
遥远的海面,接近地平线的海水一片金黄,而船上的灯光已经亮起,淡白色的光亮驱赶着夕阳最后的一片红色。
吹奏完我心永恒,我终于回过神来。
甲板还在的几个乘客都围在我身边,其中有牵着孩子的三等舱妇女,也有带着软呢帽的年轻男人,还有两个本来站在三等舱入口的甲板船员。
其中一个穿着卡其色吊带裤,条纹衬衫,发色金黄,右手夹着破旧本子的年轻人一脸赞叹地上前来询问,“这首曲子真美,它叫什么名字?”
余晖在他年轻尤带稚气的脸孔上烙印下光影的颜色,好像这一刻连时间都为之停止。
我仰头望着他,仿佛透过那发亮的电影屏幕,最后却终于穿越百年回到这里。
身体因为疲惫而坐得跟崩塌的雕像一样颓废,手里还拿着那个破口琴。
我本来该立刻跳起来揪着他的衣领,然后乘着船还停泊在瑟堡,连接应船都不用就直接跳到水里游上岸,这里的水温可不是冰山区的寒流,你在水里折腾多久都行。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眼前这个家伙得相信这艘船会沉。
我终于低声回答,“我心永恒。”
“好名字,我是杰克道森,你好。”
杰克露出他的招牌笑容,额头因为笑容的惯性而夹起几道额纹。
他手指上沾着一些灰色痕迹,指尖有时候会很明显地互相磨蹭几下,这应该是他画画久的习惯。
“你好,艾米丽。
“随口将自己在大学跟同学戏取的英文名说出来。
我面瘫地看着他,上上下下打量着。
接着有些迟疑地伸出手,就跟个腼腆的小姑娘一样犹豫不前,天知道腼腆这玩意早几百年就被我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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