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次又一次地向她证明,绝对不会放过任何剥削她的机会。
虽然倒了个时差,又有些水土不服,但在远离熟人和喧嚣的地方,她反而放松了许多,以至于一周回来后,Tom说她发福了。
她挺喜欢发一点福的,因为她就是那种羡慕死人的光吃不胖,不吃就瘦的体质,胖就是一种奢侈。
而今,她终于有幸享受到这一奢侈待遇。
但当她乘电梯下楼,却在电梯里碰见蒋总,她觉得她的奢侈已经有些罪恶。
他确确实实瘦了一圈,面部的轮廓已经可以用犀利来形容了。
他看上去依旧雷厉风行,可眼里总有点萧索的味道。
在电梯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和他独处,她胖了,他瘦了。
赵晨城的感觉不太好,她垂着头,像是被老师罚站在自我检讨的小孩。
“我还没死,别摆着哭丧的表情。”
他开口,依旧四十五度斜下看着她。
她挠了挠头,然后抬起脸,嘿嘿一笑:“蒋总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男人的眉拧到了一块儿,视线落到了她的左手,那枚戒指已经不在,他的心又是一沉。
电梯门开了,她侧身,示意他先走。
他却顺势牵起她的手,将她拉了出去。
但一出电梯的门,他便放开了她的手,没说再见,迈步朝自己的车走去。
赵晨城看着他的背影,抬起她自己的手,那转瞬即逝的触感像烙印一样。
她望向男人的背影,她方才瞥见了,他左手上,带着他们的“订婚”
戒指……
那个周末,赵晨城收到了一份很有意思的请帖,是卫岚和顾皓的。
如果赵晨城没有记错,是赵晨城带着卫岚去找沈牧,然后遇见的顾皓,这样算来,她自己倒还能算是媒人了。
只是这婚结的也是太快,卫岚追了沈牧那么多年,竟然一声不吭,闪电般地另嫁他人,而伴郎偏偏又是沈牧,本就弄不明白爱情这回事的赵晨城被这么一折腾,更是一头雾水。
只不过那天卫岚的婚纱很漂亮,顾皓的笑大得差点扯到耳后根去,吻新娘的时候用力到像是要把人家整个吞下去似的。
对于一个未婚女青年来说,参加一场浪漫的婚礼就像是一场温柔地酷刑,会让你恨嫁,最好是第二天就把自己给嫁出去。
看新娘抛花的时候就知道了,众单身女青年们各个穿着高跟鞋奋力蹦跳,就连顾韵那群雄性狐朋狗友也都冲上去一抢为快。
反倒是赵晨城,像个局外人似地坐在一边,只顾着扫荡酒席上的菜,偶尔抬眼看看热闹,之后便又是奋力猛吃。
直到新郎顾皓坐到她身边的空位上,她才放下筷子,嘻嘻地笑:“恭喜啊,新郎。”
“赵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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