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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女儿,快儿去追哇!
那就是为我们江家量身定做的特大特好儿特棒儿的金龟婿呐!
(对的,江太与时俱进,现在最喜欢京腔,合着四川话一起,儿化音用得那叫出神入化、那个神鬼莫测!
)
江谣有一种想去死一死的感觉,再跟秦医生住一起,她……她会崩溃了好吗?
倒霉催的,从香港回来后,在江太喋喋不休的念叨之下,她真的正眼认真看了这位医生一眼——就一眼,江谣如遭电击,心跳得比十几只小□□还欢呢!
妈蛋,她那天才发现,这秦峥,也真是长得太俊秀了,这眼睛、这鼻子、这嘴儿,啧啧啧,太符合她的审美了!
她向来不爱那种粗野、高眉骨,看起来野蛮原始侵略性十足的长相。
温润如玉、朗朗如松、君子谦谦的斯文白皙男,才是她的心头好、审美之极致啊!
她清楚记得,12月20日,星期六,天气晴朗,晚餐吃的是手把羊肉,秦家大宅特意送过来的草原羊肉。
秦峥吃了好几块,去书房前说有点腻,要她去弄点解腻的东西——直到这时,江谣都还是把自己定位为心思纯正、知恩图报的小保姆。
她想起了前几天钟点阿姨送来了大青萝卜,当时就切片,下了小酒、一点儿干红辣椒末腌制在玻璃缸里,现在应该差不多可以吃了。
一开玻璃盖,酸爽味儿扑鼻而来,因为不知道秦医生是否接受这种味道,江谣只夹了几筷子,放在白色小瓷碟里,端到了书房。
明灯下,秦峥白衣如雪,手持银针,正聚精会神给一尊铜人扎针。
江谣吃了一惊,她知道秦医生是脑科医生,完全的西医啊。
怎么在练习针灸呢?什么时候送来的铜人?
鬼使神差,她当时就那么正眼、仔细看了一眼——
轰隆一声响,仿佛开天辟地;又好似噗嗤一声,吹掉了眼前障目的叶子,漫天星光刷的闪现:
灯下之人,白衣翩翩,那种俊秀之气完全胜过了容貌。
一举一动,秀逸非凡;一呼一吸,悠远绵长;那是一种来自精神的美,是一种专注的极致,飞扬蓬勃,没有任何雕琢刻画,就那么自自然然。
袖子挽起三寸,手持银针,轻微刺探、捻动,那种俊秀韵致,充斥了整个房间。
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眼神直勾勾看着秦医生的手指好久好久,白皙修长、灵巧有力、柔韧俊秀。
心就像被医生手里的银针扎了一口,伤口不疼,只是又酸又麻,似乎还在往外淌蜜呢!
然后心跳越来越快,血液似乎被蜜液浸染得越来越黏稠,怦怦怦怦,她大气不敢喘,憋得自己面红耳赤……
美色误人,古人诚不欺我也!
“你也懂针灸吗?”
“——啊?不、不、不懂的……”
“哦,这是什么?”
秦医生的白皙修长手指伸了过来,想接过瓷碟。
我天,这手指也太漂亮了吧,江谣暗自垂涎,GOD,饶恕凡人贪恋美色的罪过!
活了大把年岁,今天才知道自己原来竟然是手控啊!
这不科学啊!
这,这以后怎么面对秦医生啊!
?
“你怎么了?发烧了吗?”
冰凉的手指触摸到了江谣发烫的额头,她浑身一哆嗦,差点把碟子都摔了。
“没,没事儿,大概、大概是暖气太热了,秦医生,我先出去了!”
“能呆会儿吗?坐吧,就是随便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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